与“小型/个体鞋服箱包(线下门店)假冒/二手商品”相关投诉
已完结
vam专柜产品标识不符合实际
购买此产品到家之后 大概没有问题,但是穿的时候一看吊牌水洗标标不符合 一个185 一个180 跟商家说无果 但是最后八八VIP退了一个衣服钱 商家让我把衣服退回去 还没退 我的诉求是假一赔三 因为买家那写了可以把衣服运回去
处理中
疑似从网上购买低价产品,在到实体店卖二手产品,高价谋取暴利,且交易过程中存在避税行为。
我与3月23日上午11点钟左右进这家在江岸区江汉路正信大厦旁边的老电影女装店,买了两件衣服,一件皮衣659一件针织衫249,合计980。且在交易过程中并未主动开发票。第二天我去退,他们不给退款。吊牌什么的都还在。
处理中
重庆市观音桥地面步行街购买的所谓"MK"女包属于仿冒擦边产品,要求退款。
2023年11月9日在重庆市观音桥地面步行街购买的所谓"MK"女包属于仿冒擦边产品,非消费者认知的MI****EL KORS正品。
处理中
投诉原创默假冒/二手商品
出现商品材质问题要求退货退款,后续市监部调解员参与调解 商家拒绝调解且拒绝退款。线下在他店里买了件衣服,回来发现材质和标签上不符合,标签标注为90貂绒10化纤,实际面料为涤棉混纺 采用的粗棉斜纺。并且衣服没有送检的合格标 让商家开发票也要隔一天才只能开电子发票。商家一直逃避商品问题不作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同时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中
苏州姑苏区白塔东路21号丽人秀旗袍店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且拒不退款
过年期间我去苏州旅行,2月13日12点37分在姑苏区白塔东路一家旗袍店购买旗袍,店主非常热情给我介绍他家旗袍,说是含蚕丝的,并且称自己店铺是都市丽人旗下的。最终我购买了三条旗袍,店主爽快给我打折,并且嘱咐我,旗袍含蚕丝要冷水手洗,阴凉处通风晾干,不能太阳暴晒,深色旗袍用盐水浸泡半小时锁色。我见她说的郑重其事,没有怀疑并且用手机便签记录下了她说的洗涤注意事项。走时我加了她的微信,想着下回再来买些旗袍。旅行结束我回到家,按照她说的方法洗涤旗袍,却发现掉色严重,深色旗袍掉色掉得颜色不均匀,一块深一块浅,并且泛黄,无法穿着。我找到衣服上的标签,发现衣物并非店主所说的含蚕丝,而是100%聚酯纤维。并且衣物没有“等级”“执行标准”“安全类别”等正规衣物该有的标准说明。我微信联系店家与她协商退款,对方拒绝退款并将我拉黑。
处理中
投诉兴龙广缘三楼阿迪专卖店买的衣服出现质量问题不到一个月不给解决
卖货的态度恶劣,不给解决,姓崔卖货的,服务台也不管,让我直接打的消费者热线,质量问题到他们这里为啥不给解决啊,态度极其恶劣。
已赔偿
投诉池州七月女装售后服务欠缺
2月9日于池州市新西街7月女装实体店购买一件价值300元毛衣,穿了3次,起球严重,质量问题,无法穿,和商家协商,不愿意退货换货,无法沟通。
已完结
投诉****假冒/二手商品
在实体店****,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396号,购买商家出售的假冒纯羊毛大衣,购买金额1270元,穿着5小时出现脱线 爆口 掉毛等问题,发现同货号衣服执行标准为正常大衣GB/T2665-2017,假货标签执行标准为PZ(国家无此执行标准)。与老板协商态度恶劣,不予处理。要求退款退货。
已完结
投诉欧雨涵服装店假冒/二手商品
本人2024年1🈷️28号晚在南充市顺庆区三公街欧雨涵服装店购买一件羽绒服,回家发现发现衣服没有合格证生,水洗标也不正规 ,正规的羽绒服新国标是GB/14272-2021,他的衣服吊牌上是GB/2665/2013 西服大衣执行标准,着压根都不是羽绒服 这个标准都不是羽绒服正规标准,法律有规定没有合格证的产品是禁止销售的,这简直就是欺骗消费者 ,希望相关部门严惩这类不良商家 ,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已完结
投诉帕斯达假冒/二手商品
1月19号于奈斯帕福鼎三店,购买价值1214元衣物(图7到图8)。其中所含764(按吊牌价打85折)元100%高支羊毛粉色大衣,店员介绍水洗标为所谓“金标”(图5),高质量保真,作假可告(店员原话)。 回家后,却意外发现大衣吊牌的执行标准严重不符合国标现行标准(经国标网查证,图1到图3),存在作假嫌疑。同时发现,该品牌的制造商成立时间于18 年11月(图4),但吊牌上所示大衣执行标准(GB/T2665-2009)在18年7月已废除,停止使用,为何品牌和工厂在23年新款大衣中还在采用,并且是在国家国标已经更新为2665-2012及2665-2017版本的时候,采用作废国标。该行为是否违法。同时,作为一个开连锁店的品牌,我在所购买商品的吊牌上看不到任何质检痕迹。那我是否能合理怀疑其所示安全类别和产品等级,也是弄虚作假,自评自写;品牌方想怎么印就怎么印。毫无公信力可言。 后与负责人沟通,负责人表示她们店所有衣服都是这样,表示吊牌所印内容和存在情况实属“正常”,反问我有何不对,不承认作假,且“劝说”我消费者购物就是买好看的衣服,穿上好看不就得了,不在过于在意“其它”——吊牌是否正规合法,衣服制造是否符合规范等。鉴于上述情况,现在我合理怀疑大衣成分是否保真,怀疑该品牌和工厂存在违反国家规定,胡乱制造吊牌行为。 沟通不顺且负责人的理由和三观让人发笑和不理解。在此投诉,希望作为消费者能够维权,得到品牌正面回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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