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泰康保险西峡分公司垫付保费,产生的利息无人承担
由于2016年保费上涨为1700多,没有人通知,我们还按以前的1600交保费,导致卡上钱不够自动支付保费,所以当年由泰康保险公司西峡分公司垫付保费,一直到2021年我们才知晓此事,期间垫付保费产生400多利息,来保险公司找人无人解决此事,一直拖了2年,2023年的7月10号再次来到保险公司找人解决,第一天无人出面解决,把我们自己晾着,第二天人来了不给解决,想让我们自己出钱,我认为侵犯了我们客户的知情权,损害了客户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