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胜客宅急送售卖未熟炸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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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现对必胜客宅急送(天虹店)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同时提出消费投诉。 事由: 销售未熟制生肉炸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涉嫌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025年11月22日10时20分,本人通过美团*台在“必胜客宅急送(天虹店)”订购“韩式甜辣炸鸡”。食用时发现肉类未熟,内部呈生肉状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证据包括:订单截图、生肉状态照片。(详见附件) 要求: 1.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责令商家退还订单金额29.9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 2.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店违法行为查处,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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