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朵酒店空调不制热且服务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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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1月26日入住【重庆南滨路皇冠国际江景亚朵】酒店,遭遇了极其糟糕的体验——酒店在冬季无法提供具备基础制热功能的客房,相关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现将情况与诉求陈述如下: 一、 事件经过与核心问题 1. 空调制热功能完全失灵,基本生存条件没有保障 当晚23点半,我回到房间开启空调制热,运行一小时出风口仍仅为自然风,导致室内温度无法提升。前台人员现场确认空调存在故障,无法输出热风。 2. 应急处理失效:长达三小时的问题搁置 从发现问题(约凌晨0点)至问题被临时性处理(约凌晨3点半),在超过三小时的关键休息时段内,酒店方未能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如即时更换合格房间),导致我在此期间无法入睡,身心俱疲。 3. 管理严重失职:值班经理缺位与承诺反悔 值班经理在事发后*三小时才与客人联系,管理响应机制形同虚设,更严重的是,酒店方出尔反尔:前台已协商好的“安排我入住附*可正常制热的全季酒店”作为应急方案,被后续联系的经理单方面否决。此举严重消耗了我的信任与精力,并迫使我最终在问题未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妥协。 4. 推诿与不当言论:对客人进行归因于个体的暗示 在明确设备故障的前提下,酒店人员多次暗示“其他房间正常”,试图将问题归咎于我的个人感知。这种应对方式,推卸了酒店应承担的基础责任,对我造成了二次伤害。 二、 被侵害的权益 1. 生存保障与休息权:在低温环境中长时间无法休息,直接侵害了人身健康与获得基本住宿服务的权利。 2. 知情权:酒店未在入住时预警设备隐患,事后处理拖延、推诿,导致我蒙受时间、精神与健康损失 三、 赔偿诉求 鉴于上述事实,酒店已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我所要求的并非房费退还,而是针对我身体挨冻、受损的休息、被消耗的时间精力提出的补偿。因此,我要求酒店支付等同于首晚房费(389元人民币)的现金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