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顺风车司机投诉高速费分摊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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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哈啰顺风车司机(账号133****2970) 11.29号晚上九点11分的订单 起点福州市南站阳光天地购物车中心 终点莆田市 莆田正荣府(北门) 我接单前已在发车备注中明确“车内有亲友同行”,乘客下单时*台显示其选择“可承担高速费”,双方信息透明无隐瞒; ◦ 行程前我通过*台沟通确认“是否走高速”,乘客明确同意走高速,全程有录音记录,*台可调取核查,已达成清晰的高速费承担约定; ◦ 依据哈啰*台规则,乘客选择“承担全部高速费”后,需承担从上车到下车对应行程的高速费用,且市内订单默认乘客承担高速费,跨城订单若乘客要求走高速也需按约定承担,我的诉求完全符合*台规则。 2. 行程全程合规,无额外成本产生: ◦ 亲友全程随车,未变更行程路线、未增加行驶里程,高速费是接送该乘客的必要行程成本,并非因亲友同行产生额外费用; ◦ 全程按既定路线行驶,无绕路、无中途停留,高速费金额与“无亲友同行时的行程成本”完全一致,不存在需分摊的额外成本。 3. *台处理不公,乘客行为恶劣: ◦ *台初期认可“乘客承担全部高速费”的规则,后续却以“有亲友同行”为由,要求司机与乘客分摊费用,该理由无任何*台规则支撑,属于恶意找借口包庇乘客; ◦ 乘客事后拒绝承担高速费,拉黑司机“跑单”,违背事前约定,行为恶劣;且其主张“按人头分摊高速费”无*台规则依据,*台不应采纳该不合理诉求。 而且*台很恶意说我违规收费 我怎么就违规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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