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手机烧屏拒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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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魅族手机售后拒绝履行保修义务的举报书 尊敬的消费保领导 本人彭秋斌,联系电话131****7319,现就魅族手机官方售后拒绝履行保修义务一事进行举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及购买信息 本人于[2025年]1月5日,通过拼多多购买魅族21一部,订单编号250105-6131****7319139,目前仍在官方承诺的1年保修期限内。 二、问题发生及售后处理经过 1. [2025年]11月,该手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屏幕烧屏故障,影响正常显示与使用,无自行拆解、维修或人为故意损坏情况。 2. 本人按魅族官方售后指引,于2025年11月29号将手机寄送至魅族售后网点进行保修,售后人员以“手机边框存在磕碰”为由,拒绝为烧屏的屏幕提供保修服务,且未出具书面拒绝证明及合理的故障关联说明。 三、举报理由与诉求 1. 举报理由:手机屏幕烧屏属于显示组件质量问题,与边框磕碰无直接因果关系,魅族官方售后以此为由拒绝保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关于“在保修期内,商品符合保修条件应免费维修”的规定,未履行法定保修义务。 2. 具体诉求: - 要求魅族官方售后立即为本人的手机提供免费屏幕维修服务,直至故障解决; - 要求魅族官方就此次不合理拒绝保修的行为作出书面说明,并向本人致歉; - 要求相关部门对魅族售后的保修服务规范进行核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已留存购买凭证、手机故障照片、与售后沟通记录(如聊天截图/通话录音)等证据,可随时配合调查。恳请贵单位介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签字):彭秋斌 日期: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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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不行,特别敷衍,不给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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