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轮胎磨损致事故 要求撤销不合理折旧费
网友保保_OOIcLx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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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于2025年10月31日6点通过贵*台,向闽千佑租车公司租赁一辆宝马i3。交车时我发现车辆有一个轮胎严重磨损,工作人员告知无影响,我遂正常提车。 11月1日5点,该车因该磨损轮胎爆胎引发甩尾事故。事故后车行索要2000元出险费,经向贵*台核实无需支付后,我已报警处理,后续完成事故认定并走保险修车。 车辆修复后,车行要求我支付折旧费9600余元、停运费9000余元。我提出已购买全险后,对方取消了停运费诉求,但仍坚持收取折旧费。 租车公司作为车辆管理人,有义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租赁车辆,交车时轮胎已严重磨损却未修复,还告知“没事”,明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爆胎正是源于该车辆自身隐患,事故核心责任本就该由租车公司承担。本次事故并非我的驾驶或使用过错,该折旧费诉求既无法律依据也不符合责任认定原则,我拒绝支付。 恳请贵*台介入协调,督促租车公司撤销不合理诉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颜少华 日期: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