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手机主板频繁出现烧坏问题,为什么要用户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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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8月购买vivo x90pro+手机,旗舰机,*六千块钱,无高强度使用,带壳,正常使用期间未发生故意磕碰、进水等人为损坏。2025年11月初,正常使用下手机突然黑屏,无法识别sim卡,经官方售后检测确认为主板故障。该手机在购买后2年多,虽已过保修期,但主板作为核心部件出现非人为损坏,明显属于产品质量缺陷或耐久性不达标问题。 作为消费者,我对vivo品牌的产品质量提出严重质疑: 1. 主板非易损件,正常使用下不应在短期内损坏; 2. 同类问题在网络*台上有大量用户反馈,说明此故障具有普遍性; 3. 厂商未主动召回或延长保修,变相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vivo售后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 费者权益: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 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 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 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 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 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 断,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跟其他机友一样,免费更换主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 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 承担相应责任。 viv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 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损坏。2.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据公开投诉显示,viv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此类行为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3.公开质量缺陷信息并延长保修承诺 主板缺陷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多款机型,但官方始 终未公开承认缺陷或启动召回,反而以“过保不负责”推诿。参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厂商有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采取补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