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晟楚教育诱导消费涉*投诉
网友保保_iwpnTbQ7
已完结
我是一名浙江省杭州市公民百姓,2025年12月3日9:30~12:00,我在“枣庄龙腾人才网”公众号上看到一篇成人自考的文章,上面有成人教育助学点的工作人员的企业微信二维码,我因想提升学历扫码加了一个企业微信名叫“招生办-张老师”的人员(企业微信认证为“晟楚助学中心”,经查询晟楚助学中心为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并在其诱导下于3日下午5:39匆忙付款698元和签署学员服务协议,签完后才发现付款单位和合同甲方都是武汉课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感觉不对劲后再抖音和百度上搜索该机构,得到很多负面评论,称其欺诈消费者,从而立马要求其退款,4日12点再次明确要求其退款。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全额退款698元。 注:本人要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