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诱导办理宽带合约涉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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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 本人持有岳阳联通手机号132****9001,原套餐已含0元1000M宽带权益。2024年,营业厅工作人员为赚取提成,忽悠推荐湖南FTTR宽带提速1000M,仅告知月费40元、设备赠送,未说明合约期、违约金及设备需归还等关键信息,未提供纸质合同,APP内无任何合约公示。2025年9月申请线上解约遭拒,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并归还赠送设备,导致9-11月产生120元月费损失,多次协商均被推诿 申诉理由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隐瞒核心条款、为牟利刻意误导消费,侵犯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构成欺诈; 2. 违反工信部“明白办、放心用”行动要求及《电信服务协议规范》,未公示资费限制、未留存合规合同,服务流程违法; 3. 违反《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无正当理由拒办线上解约,设置不合理障碍,违背服务公开透明原则; 4. 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未明示且无合规协议,相关约束条款无效; 5.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以“设备赠送”为噱头虚假宣传,事后反向追责,扰乱市场秩序。 诉求 1. 立即线上无条件解除40元涉案合约包,更改回原套餐,不得收费; 2. 若要求归还“赠送”设备,由运营商全额承担运费,本人配合返还; 3. 退还2025年9-11月涉案月费120元,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支付退一赔三赔偿金(不足500元按500元算); 4. *面告知申诉处理结果、业务流程整改措施,严肃处理涉事办理人员并反馈处理结果,出具正式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