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拒赔联程航班延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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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携程购买的亚航联程机票,因第一程(AK44)延误导致错过第二程(D7342)。携程作为销售*台,仅提供象征性补偿,拒绝赔偿本人为不中断行程而自费3700元购买其他航班所产生的全部损失,履行*台责任不力。 事实经过: 1. 预订携程*台亚航联程票:科伦坡→吉隆坡(AK44),吉隆坡→北京(D7342)。 2. AK44航班延误约3小时,导致完全错过当日衔接的D7342航班。 3. 抵达吉隆坡后,亚航仅愿改签至24小时后航班,拒绝协调其他航司更早航班。 4. 为减少更大损失,本人被迫于11月29日连夜在携程*台花费约3700元重新购买其他航班机票返京。 投诉诉求: 1. 赔偿损失:要求携程协调亚航或先行承担,以现金形式全额赔偿本人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原机票及自购机票费用,共计约5079元)。 2. 拒绝非现金补偿:赔偿款必须现金支付至原支付账户,不接受任何代金券、优惠券等替代方案。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