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麦退票!!!!!!!!!!
网友保保_evswN3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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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商务法》第53条,我的订单尚未出票,我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我因不可抗力无法到演唱会现场,根据《民法典》第533条,属于情势变更,有权解除合同。请依据《消法》第26条认定‘不退换’条款无效,并全额退款。若拒绝,我将联合医疗证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诉。 购票时‘不退换’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侵犯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消法》第26条)。且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该格式条款无效。请立即退款! 我退票时门票尚未出票,不影响二次销售,*台无实际损失。根据《电子商务法》第53条,未交付服务需全额退款。高额手续费属不合理牟利,违反《消法》公*交易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