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福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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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2月14日在深圳市*湖街道*湖守珍街138号金大福店面购买了项链戒指,合计金额9867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 吊牌正面没有标示,背面虽有标示但一直未展示给消费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 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付款后才对此项进行说明,导致消费者因为已经付款被迫同意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 诉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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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以上消费者所提供货品编号,经过核实查询在金大福系统无法查询到。产品无质量问题不做退货退款处理。现门店可以给予调换,如有其它问题,请自行前往门店沟通。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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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还有一个黄金手镯的问题,手镯付款单价与店员报给我的单价严重不符,一开始我进店选了一款手镯,试戴后觉得还可以,随后店员又拿了一个手镯给我试,我觉得挺好看的就选了后面这款,但是,我跟我男朋友在店里只听到店员报过一个价格988,他们也一直在说988一克这个价格,我们根本没有听到过其他的报价,一直在误导我们,让我误以为这个手镯的单价是988元一克,实际这个手镯是5个9的1399元一克,但是店员根本就没告知我这个手镯是5个9的黄金,在结算时,她们自己写的草稿纸也只写了一个总价,也没写清楚具体怎么算的,最后的凭证也没写多少元一克,由于我对商家的信任,也未自己核算,买完单后跟家长聊天时才发现这个问题,这家店存在隐瞒价格,诱导客户,欺骗客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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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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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9867元
投诉编号:
10013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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