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福中山石岐店隐瞒克重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
2026年6月27日在我12:30左右在中山市金大福(石岐大润发)店购买了黄金莲花串珠一个、小福牌一个加小金珠三个,当时在店里的时候我多次询问店员黄金的具体克重,店员都含含糊糊没有告知我,后面在我强烈要求她们给我称一下的时候,也没有当着我的面称,去一个角落称完回来告诉我零点六几,也没有告知我具体克重,利用销售话术诱导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利用使我误解的方式达成交易,违反了价格法,现要求店家退还我1388元以及我原来的旧金(342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金大福门店隐瞒黄金克重误导消费
投诉对象:来宾市兴宾区金大福门店
购买一口价足金,销售人员付款前刻意隐瞒克重,全程回避重量问题,完成付款后才告知实际克重,吊牌无克重标注,误导消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商品完好无损,商家拒绝全额退款。
诉求:责令门店全额退还货款6211元;
门店未明码标价克重 克重隐藏在标签背后不让顾客看到 隐瞒商品关键信息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全额退款(全款原路退回,退金饰)
次选:免费换成同等金额按克黄金,补齐克重差价,不收折旧费
不主动告知克重,直到付完钱才告诉我重量,严重侵犯我的知情权,属于误导消费。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求全额退款
侵犯知情权《消保法》第8、20条
黄金克重是核心价值信息,店员全程回避、付款结束才说克重,刻意隐瞒关键信息,属于误导消费。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法》
一口价≠可以不告知克重,不能用“按件卖”掩盖低克重高溢价,吊牌不标注、销售不主动说明属于违规门店“售出不退”属于无效霸王条款,法律不认可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金大福德昌店隐瞒黄金克重涉嫌价格欺诈
本人于2026年6月16日,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金大福珠宝门店购买足金首饰一件。选购期间我多次主动询问该黄金饰品克重,店内店员刻意回避、拒不告知重量,全程只不告知我这是一口价饰品,不主动公示克重。
商品吊牌剪下直接给我定在消费质保单上、付款票据上均未标注饰品实际克重,仅标注一口售价。事后我自行称重得知,该黄金实际仅1.36克,对比门店当日足金按克售卖单价,该一口价售价严重虚高。
商家明知我关注黄金克重却刻意隐瞒关键商品参数,未按规定对贵金属饰品明码标注克重,属于价格误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销售欺诈及霸王条款
一开始买金就跟我说这个一口价有打折 我就买 算完后 我用我自己的三颗金珠子再抵差价 他催我付款 我说先看单 他说要付款后才能看单 我付款后 他说他算错了 叫我䃼差价 我说那我不要了 他说付款后就不能退货退款了 他明知不能退款还催我赶紧付款 我只能䃼 十分钟后他说他又算错了 又要我再䃼 他不让我退款 退货 分两次让我䃼差价 坑了我两次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金大福戒指钻脱落戒爪变形存质量缺陷
本人在2026年6月4日于北海市海城区宁春城店购买的一枚带钻的戒指,都是日常正常佩戴、无磕碰撞击、无接触化学品,今日发现戒指主钻/配钻整颗脱落丢失,戒爪出现松动变形,明显是镶嵌工艺不达标、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质量完全不达标要求店里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以旧换新未明示规则且拒开发票
2026年5月4日号我母亲在金大福珠宝店购买三金,以旧换新,店员故意说按克重没有合适的款式,临走的时候问店员,是不是可以换,她说确认可以,他们并未说明白同类品是什么,也未说明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等到6月6日去换按克重,他们说只能换同品类,但是并没有解释什么是同品类,在购买时并没有告知我情况,我看看给我的单子上面,没有告知我购买黄金的具体克重,也未开具发票。同时怀疑他们有偷税漏税行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彩银饰品褪色疑似假货
购买的彩银戴不到一个月就褪色,要求退款,商家不肯处理退款问题
投诉问题
假货、以次充好、经济纠纷
已完结
金大福金豆子质量不合格且拒开发票
2026年5月20日,在河南省商丘市步行街店金大福购买了一个金豆子,挑选物品时拿了一个非常小的金豆子只是很轻的力气搓了一下结果豆豆就扁了,这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当时店员(徐瑞敏)就指桑骂槐的非要让买下来,虽然没多少钱但是越想越生气,这属于他们的产品质量问题,而且没有告知多少金额的情况下就让买单,没给开票据也没有产品吊牌,我希望能退款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旧金换购一口价黄金未告知限制
上个月用旧金换的一口价黄金,补了差价,没有跟我说买了一口价不能再换按克买的黄金,现在他又要撤店关门不干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邻水门店手表质量差且售后态度恶劣
2026年3月10日,我在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宏帆广场金大福门店购买的米格手表,在正常佩戴情况下出现手表时间不准相差很大,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三包规定,门店应承担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的责任,我于2026年5月8号去该门店把手表给他们进行维修,但门店工作人员没有说明维修时间多久,故意延长,我5月14号又去门店咨询修好没有,并觉得机械手表带了不到两个月就出现了这一类问题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想换新或退款,门店人员看我是小孩态度非常不好恶劣,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希望能够退款或者换全新的同款米格手表
现要求金大福总部立即介入处理:1. 督促邻水门店为我办理【退款/换新】;2. 对门店推诿售后的行为进行内部处理;3. 向我出具书面处理说明。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