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福手链疑似假货,要求处理
我2019年5月14日在武汉市武昌区营业部买了一条916的手链,这几年都没怎么戴过,今天想拿去换个款式,结果去别的金店检验发现是假的,现在那边店子也关门了
投诉问题
假货、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处理中
金大福黄金首饰克重不符,要求退货遭拒
我于2025.6.8 在武汉新洲区阳逻万达金大福门店,购买黄金首饰,店员当时跟我说这个首饰有2克,但是实际上一克不到,当天就要求退货,协商无果。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以次充好
处理中
金大福黄金以次充好且未开发票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1月24号在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国际购物广场金大福黄金店购买一口价黄金。售卖的黄金中含有其他金属,不提前告知。也没有开具发票,只有质保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我想要按照法律获得赔偿。
投诉问题
假货、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处理中
金大福黄金饰品消费欺诈,未明示克重单价要求退款
本人于5月31号和6月1号在陈江天益诚购买总价20833元的黄金饰品。商家销售时未告知克重、单价,仅强调总价,导致本人在不知情情况下高价购买。交易后商家未开具发票,质保单也未标注克重,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黄金饰品销售应明码标价克重、单价等信息是行业基本规范,商家此举破坏市场秩序,请监管部门严肃处理,起到警示作用。
现诉求:全额退款20833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金大福黄金手链消费欺诈及价格纠纷投诉
本人于2025年5月28日前往金大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秀万达分店买金手链,遭遇消费欺诈行为。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系统性欺诈与恶意隐瞒。 投诉内容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5年5月28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秀万达金大福分店 我不知晓克重诱导的情况下购买了1900一口价黄金,换算下来1900一克,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中途问过柜姐克重 柜姐没有回答转移话题说这个是按价格来的)。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是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以及购买过程中未提到后面更换有10%工费,而是在我们付款后,在写质保单上说的,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怀疑店铺涉嫌偷税漏税。 诉求内容:退货退款,或者按照我花的钱换克重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金大福翡翠挂坠质量问题及退货纠纷
我于2025年5月22日晚21点在昆明市安宁市金方商业大厦金大福珠宝柜购买了两个翡翠挂坠,共计4206元。其中一个翡翠玉马的腿在5月25日晚自然掉落,我于5月26日傍晚去找柜台寻求解决,柜员检查后确认不是人为损坏,提出维修处理方案。维修后通知去拿,维修效果很差,用胶水随便粘上去的。随后提出退货诉求,店长同意退货诉求并让我们回去拿发票凭证,随后回去拿发票回来之后又反悔不同意退货。商家存在霸王条款。以产品特殊为由不退不换。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珠宝克重隐瞒价格欺诈要求退款
2025 年5月24日下午四时在金大福珠宝华隆大厦店(闽东大广场宁川北路2-23号)宝购买黄金手镯,共计770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6.04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274元/克的价格(当日金价770/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亏损三千元。当日挑选款式时多次询问导购具体克数,导购多番推辞在我坚持询问下给我称重竟是带了标签的,没有告知黄金真实克重,我明确询问的是该黄金的具体克重,以一口价黄金为由只展示价格并隐瞒标签背后的具体重量和商品的规格信息。
1.隐瞒克重 价格欺诈。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这些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
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购买商品的明细!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霸王条款。收据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金大福项链两天内严重损坏,要求退货遭拒
我于5月20日在此店铺,购买了一条项链,当时没怎么注意看,就觉得挺好看的,就买下了,购买回去后发现链条已经黑了,当时买的时候没有注意到 当时觉得这一点点黑就黑了,就将就一下,可是我21号带的项链带到23号,23号发现项链的吊坠已经烂了,链条全部发黑,仅仅两天,质量问题堪忧,然后我于24号去店铺,和工作人员维权,但是他们给出的处理就是无法处理,然后当时我就走了,然后走出店门发现吊坠的另外一边又烂了门店态度很差不给处理 我希望能退货退款 广西南宁武鸣金元路富城公寓店铺金大福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珠宝购买一口价黄金涉嫌欺诈及未明码标价
在2025年5月20号晚上八点半左右 在襄阳市老河口市胜利路金大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手链花费5266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4.19克,我在购买过程中多次询问导购克重,导购就是不说,我说能否当场称重,导购也说不行,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约125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没有写克重,发票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诉求: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金大福黄金购买遭遇诱导消费及退款纠纷
我于2025年15月8日在浙江南马镇金大福购买黄金。出现欺*消费者问题,侵害了我的利益权益,我的诉求是退款。退货,过程是:进店看款式再销售的推荐诱导下选中,销售诱导顾客,产品未介绍详细什么都没讲清楚就就让付款也没讲是一口价黄金,还是按克重来算,“在我付完款签完字之后未知的情况下,把只换不退书写在质保单页面未进行告知”,到门店询问态度极其恶劣,让销售帮其产品称重销售以不回收的话就不帮其产品称重,后自己称重按今日金价算下来按该产品克重亏了近一千元,(黄金称重后只有0.8克不足1克,)况且产品吊牌介绍页也未给我,去询问销售告知吊牌丢掉了怎么都不给也不让看,以各种理由搪塞不提供,我是购买者我想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都不提供,这就是欺*手段欺*消费者,不心虚干嘛不提供,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