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福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5年10月18日晚上20.30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泉秀路478号在金大福珠宝总共消费共1660元(旧金按克称重换新产品,补贴了钱)购物期间店员全程没有告知商品的克重,没有介绍产品的等级,检验合格证明,商品只有保单,没有发票,保单上没有明确写出商品克数,保单信息也不完整,保单上写了可更换同类商品,但是店员没有解释此话语,没有明确告知什么是同类商品,没告知不可更换按克重的商品,也没主动告知顾客这两者的不同,导致顾客花费比当天金价高出一倍价格购买了该首饰。顾客现场问退换问题时,店员模糊回答,没有解释。保单的客户须知代签,最后直接让客户在签名,没有做语言描述。在回收金子时,没告知是已什么方式回收,也没看到回收金子融掉的克重,自己自行回收。未告知回收的信息。后面沟通,说这些是常识,店员不说,一个消费者哪里会懂,误导消费,多次要求称重,商家拒绝回答,含糊推辞,构成欺诈行为
1.非法使用计量单位,隐瞒金饰克重!违法《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和服务,等有关情况(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行为,未告知顾客商品真实情况2.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多次询问戒指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明已知克重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1660元/克的价格购买一口价黄金,也未说明一口价黄金与按克计价黄金的区别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3.发现问题后20日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协议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理由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问题、发票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7月1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国贸店金大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戒指,花费7千多元,当日因爱人不喜欢款式,当天晚上和金店经理电话沟通以后,我爱人于7月19日去往该金店调换首饰,导购避而不谈克重,导致我爱人在不知晓克重单价的情况下,分别以单价2049,318,350,合计2700多元购买了一口价黄金1.29克,0.2克,0.22克,违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 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仅告知总价和7月17日购买的金首饰总价接近,货品发票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发票有部分金首饰未明确写明单价和克重,只有总价,涉嫌隐瞒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涉嫌隐瞒克重单价诱导消费
我本人7月17日在石家庄金大福国贸店购买金首饰(戒指和项链),后因爱人不喜欢,在和金店经理友好沟通后,于7月19日再次到金店更换另外金首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金店员工未明确告知首饰克重和单价的情况下,只是诱导我们总价和之前差不多,更换为总价和之前总价差不多的一口价金首饰,单价平均1500左右一克,当然售价819元/克),另外发票上没有标明克重和单价,此行为涉嫌故意隐瞒,使用非法计量单位,欺*消费者知情权,后与金店沟通无果,现投诉至消费者协会,希望能按照按照当时金价折算成等价等克金首饰(不要一口价首饰)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珠宝质量差拒退款
地址黑龙江明水商厦正门北金大福珠宝。8号购买。10号到店要求退货退款。店员说话也不太好听。说只能给换不能退。或者折旧卖给他们。带着刮头发 勒手。咯手,不舒服。弟弟买的。弟弟有严重的自闭症。沟通费劲。 这种质量的钻石。这种价格偏高了。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接下来还会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工商介入,已经这么多天了。担心过了7天还没有处理。商家更不给退款了。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乱收费
已完结
金大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拒开发票
我于2025年10月13日去往广东省深圳市
平湖街道守珍街金大福购买一件戒指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553元/1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一开始在看的时候导购员一直重复带着吊牌称给我看在给我说这个商品是有****工艺让我误以为这个商品是2.47克第一次购买黄金不懂什么黄金的工艺款式只是当初觉得商品好看后面话以2688元的价格购买了戒指走的时候只开具了一张质保单并未主动开具发票走到一半还没有2分钟,就返回店里回去复称之后才发现商品只有
1.73克 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1.73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不標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目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3“未主动开具发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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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诱*消费且未明示克重
涉及诱*我消费,并未告知我买的实际黄金是多少克,也未告知我黄金是多少克,诱惑我购买一口价的黄金,一开始还说8百多一克,然后实际给我推荐一口价的,我也告知了我要按克的,给我推荐一口价的合到了1500多一克,诱导消费,欺*消费者,给我得发票上也并未写有多少克,去称克重还是带着吊牌去称,我还特意问黄金是不是2克多,店员说是的,实际只有1克多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金大福赠品收费涉嫌欺诈
2025年10月10日在分销商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大道中段68号金大福购买黄金,询问价格是否能优惠,导员价格不能再优惠了但是可以送一块翡翠,回家看发票发现送的商品收了金额。欺诈行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金大福虚假宣传且拒退一口价商品
我于2025年10.9日11.04分于金大福购买一个黄金手镯 销售在微信上给我介绍说有个9克多的并然后我看了照片 还说这是福利价 并且并未告知我这是一口价商品 我回去以后发现克数远远不到九克多 只有8克多一点 并且工费收取的超高 我要求退货退款 店家不同意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乱收费
已完结
金大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9月30日去往广东省揭阳市万泰汇购物中心一楼金大福 购买一件金吊坠 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700元/1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 一开始在看的时候导购员一直重复在给我说这个商品是5g工艺 让我误以为这个商品是5克 第一次购买黄金不懂什么黄金的工艺 款式 只是当初觉得商品好看 后面话费4828元的价格购买了吊坠 还私自把吊坠上面的标签摘掉了 走的时候只开具了一张质保单并未主动开具发票 回去复称之后才发现商品只有2.9克
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2.9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不標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具发票”达成交易应主动开具发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手镯质量问题拒退款
我于9月25日在金大福线上购买了一个手镯,出现欺*的问题,手镯有瑕疵,她跟我说的是没有瑕疵,并且手镯尺码与我不合适,我把手镯寄回给她。她还不退款,产生了经济纠纷,我的诉求是让她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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