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信用卡乱扣费息费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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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详情 标题:广发信用卡乱扣费、息费不清且未尽告知义务要求退息(已完结) 投诉内容: 广发信用卡自开卡以来产生了8000多费用,包含违约金利息、最低还款循环利息、分期手续费利息,本人对这些费用的产生并不清楚,申请减免不合理、违规的费用。办卡时广发工作人员未告知信用卡会产生额外利息,也未说明每月利息金额、利息计算方式、利息年华利率,且未接到相关通知,对此表示异议和抗议。广发信用卡未尽告知义务、息费公示不明、利息变相收取利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未清晰告知利息借款成本,存在蓄意隐瞒嫌疑,现要求退回不合理违规费用。 法律依据引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合同条款合法性(第496 - 498条):信用卡领用协议属于合同关系。银行需明确告知利息、违约金等条款,若条款存在“显失公*”或未履行提示义务,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利息限制(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如超过LPR的4倍可能被认定无效)。 2.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利息计算规则(第23-24条) 规定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式(如日息万分之五)、免息期、最低还款额等。银行若未按约定执行,可能构成违约。 收费透明度 要求银行明示利息、违约金等收费标准,不得随意增设隐性费用。 3.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 信息披露义务(第37条) 银行需以显著方式提示利息、违约金等关键条款,否则持卡人可主张条款无效。 争议处理(第70条) 持卡人对利息有异议时,银行需提供详细账单和计算依据;若协商不成,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或起诉。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知情权与公*交易权(第8、10条) 银行需清晰告知利息规则,不得隐瞒或误导。若存在“霸王条款”,持卡人可主张维权。 格式条款限制(第26条) 银行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需公*合理,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