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销售误导致投保人巨额损失
网友保保_QD3eXMWI
本人投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在2018年12月销售“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时,存在严重的销售误导和欺诈行为,导致本人在不了解保单真实现金价值的情况下错误投保。现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所交全部保费。 1)购买过程(2018年12月): 销售人员在向我推销时,刻意隐瞒了该保险作为长期险种,前期退保将面临巨大本金损失的关键信息。其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严重不符,他说这笔钱就像存银行,急用的时候可以随时取出来,不会有损失、他/她说交满几年后就能连本带利拿回、他她只强调了保障和分红,完全没有解释现金价值表】。基于对销售人员及中国人寿品牌的信任,我于2018年12月投保,保单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2)发现问题(*期): *期,因个人财务原因,我向中国人寿咨询退保事宜,才被告知只能退还现金价值约6000余元。此时我已累计缴纳保费6年,总额高达23799.24元(年交3966.54元),退保损失超过17800元,损失比例高达72%! 3)沟通经过: 发现问题后,我立即通过中国人寿客服热线95519等进行投诉,但客服人员仅机械复述合同条款,以“现金价值是合同约定”为由推诿,未对当初的销售过程进行任何实质调查,服务态度差,解决问题毫无诚意。 3)我的诉求 鉴于上述销售误导事实,该保险合同并非我的真实意愿表示。我强烈要求: ① 全额退保:解除“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保险合同。 ② 全额退款: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条件退还我累计缴纳的全部保费,共计人民币23799.2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