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思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且拒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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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号的时候,我报名了这家教育机构的网课,但是在第二天听课之后,我察觉了很多问题,并向他们提出疑问,当时的时候已经想产生了退款的想法。 他们商量给我换了一个课程,让我先学了一下,但是在学的过程中我察觉他们的网课质量不行(且内容时间落后为2023年)然后客服老师也是我提出问题很久才回复,也没有另外布置作业练*题,于是在种种不满累积之下,我在12月17日提出我要退课,但是商家一直很敷衍给我处理,并表示不能退课,他们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对方首先在所谓‘量身定制课程’流程上的失职是一个无可辩驳的客观事实链: 第一,测试失职:对方仅通过简单测试,就直接向我开放了我所购买的套餐里的完全超出我水*、导致‘完全听不懂’的精讲课程,这个在我第一天就已经向对方反映,这充分证明对方测试流程形同虚设,无法实现‘量身定制’的宣传承诺。 第二,结果失真:正因上述失职,才需要在我强烈反映‘听不懂’后,被迫进行课程调整。这一‘先错误投放,后被动纠正’的过程,与对方网络宣传的‘专业定制’完全背道而驰。“ 第三,核心还未履行:调整后,贵司提供的‘基础课’,并非属于本人所购买的《课程合同》中列明的任何核心课程。本人支付2888元所购买的核心服务(真题、技巧精讲等)至今未被触发。 我方掌握的最客观、最确凿的证据,并非主观感受,而是对方自身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大量公开事实。在网上,存在多起针对‘湖南正思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课程质量低劣、虚假宣传及退款困难的消费者投诉。 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在于:1. 客观性:它们是由独立第三方*台记录并公开的,并非我方单方陈述。 2. 关联性:投诉对象、事由(课程质量、退款难)与本案完全一致。3. 普遍性:多个不同时间、不同消费者的相似投诉,共同指向对方课程与服务存在系统性、可重复的客观问题,这远非‘个人主观感受’可以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