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拍拍出具虚假质检报告欺诈消费者
网友保保_g8Ax4Z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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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2月21日京东拍拍*台购买二手手机,完全信赖并依据其官方出具的《质检报告》(报告中明确注明手机“未激活”)作出购买决定。2025年12月23日收货后经手机品牌官方渠道验证,该手机实际为“已激活”状态(激活日期远早于购买日)。 “激活状态”是决定二手手机价值、使用年限及保修的核心关键事实,绝非外观“成色”问题。*台出具虚假报告,已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严重误导消费者。 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应“退一赔三”。故要求:1. 全额退货退款9399.03元;2. 增加赔偿三倍价款28197.0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