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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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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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0618
售后政策:
京东金融个人业务:95118 京东商城客服热线1:950618 京乐商城客服热线2:400-606-5500 京东会员PLUS专属热线:400-656-2211 京东企业采购专线:400-026-0000
品牌简介:
拍拍是爱回收联合京东集团共同打造的品质二手零售平台,独家经营京东平台上的二手业务。平台APP客户端名为拍拍严选,于2017年12月21日正式上线。拍拍业务主要覆盖二手商品购买及二手商品回收两大业务模式,旨在为满足用户各类场景下对二手商品的买卖交易需求
京东拍拍*台销售假的苹果充电头
在京东拍拍买到假的苹果充电头,从未怀疑过真假问题,使用半年后无意间发现充电头内部有粘土(充当重量),随即去苹果官方自营店铺鉴定,发现是假货,*台协商只赔付50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检测不实、联系不到客服
处理中
京东拍拍二手iPhone 16 Pro屏幕漏液质量问题
你好,我于2025年10月22号在贵店购买的二手iPhone 16 Pro,使用仅5个月,无摔落、无进水、无挤压,屏幕出现大面积漏液,属于严重质量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手商品同样需保证质量,商家不得以二手为由拒绝售后。现要求全额退款/更换同型号机器。 请24小时内处理,否则申请*台介入并投诉12315。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质量问题
处理中
京东拍拍二手店手机频故障,检测不公拒全额退款
本人于京东拍拍二手「果果二手手机专营店」购买苹果15ProMax手机,实付金额4659元(订单号:32********61)。该手机自购买后先后换货3次,使用仅2个月便出现无故白屏、烧屏故障。 发现问题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并发送清晰视频/照片证明:手机钢化膜完好、外屏无任何磕碰、无摔落痕迹,完全不存在外力损坏的可能。按商家要求寄回检测后,商品2月27日送达商家,商家拖延至3月4日才开始检测,3月7日单方面出具检测单,恶意诬陷为「内屏受外力导致损坏」,要求我自费1200元维修,否则扣除1200元维修费后仅退3459元。 该检测结论完全违背客观事实: 1. 我寄回时手机外观完好,无任何磕碰,不可能出现外力导致的内屏损坏; 2. 检测由商家合作的第三方公司出具,无权威中立性,属于商家自说自话,不具备法律效力; 3. 商家拖延检测时间,存在人为损坏手机、恶意栽赃的嫌疑。 此后我多次向京东*台、12315、黑猫投诉维权,京东仅给出两个不合理方案(自费维修/扣1200元退款),我明确拒绝后,京东直接表示不再处理,让我等待监管介入,属于严重售后不作为、偏袒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诉求 1. 全额退款4659元,不扣任何费用 2. 京东24小时内安排专员处理,否则继续向12345、市监局投诉并起诉
投诉问题
态度差/不处理、退货不退款
处理中
京东拍拍保价补贴不退,涉嫌虚假宣传
旧机有19天保价,旧机涨价了补贴,不肯退款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虚假宣传、申请退款不到账
已完结
京东拍拍虚假宣传iPhone15Pro屏幕,涉嫌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本人于2025年11月26号在京东拍拍寄卖官方旗舰店花5988.56元购买了一部99新(堪比新机))iPhone15pro Max 1T黑色钛金属版本,手机序列号:MHC7Q9M02Q,京东订单号32********61,手机质检报告为2025.11.19拍拍官方质检中心出具,显示未检出维修/更换屏幕,仅外壳轻微磕碰,后摄像头拍摄有斑,同时维修浸液由天眼X-ray检测,4项全通过。处于对京东自营拍拍的信任,一直正常使用,未出现故障维修。后于2026年3月9日置换购买华为mate 80pro手机,提交爱回收置换申请订单,爱回收回收人员3月11日上门质检显示,手机通过软件检测全部通过未更换部件,但通过紫光灯照射发现,手机屏幕内部有白色条状纹路,认定屏幕有更换可能,同时也说后摄像头、后盖也有更换可能,现场估价2650元。当时电话反馈至京东拍拍客服,其让我去苹果官方售后检测,3月12日苹果官方售后苏州中心店出具了硬件检测通过的检测报告。拍拍方面表示报告没有问题,代表卖给我的手机也没有问题,剩下就是我和爱回收之间的问题,互相扯皮。3月12日我也前往线下转转门店检测回收,也显示屏幕有更换第三方嫌疑,但验机软件也显示通过。3月16日我京东重新申请爱回收回收,寄到检测公司检测,3月18日,京东爱回收出具检测报告显示,更换第三方屏幕或屏未知部件,其他与我描述的基本一致,出具质检估价2000元。 京东拍拍寄卖官方旗舰店对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的事实情节抵赖,拒不承认,推诿塞责,且态度恶劣,刁难消费者维权。京东方面,此事发生后,一直未得对本人正当维权行为继续支持,对旗下店铺欺诈消费者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包庇纵容,对侵权行为不闻不问。京东京东拍拍寄卖官方旗舰店注册地址,上海悦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纪蕰路588号7B楼(7幢)一层03室。本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京东方面提供2025.11.19拍拍官方质检中心出具的机器扫描报告,并退货退款,涉嫌欺诈退一赔三。
投诉问题
假冒/二手商品、货不对版
处理中
京东拍拍虚假宣传售拆机损伤笔记本
【一、订单基本信息】 购买*台:京东拍拍二手店 下单时间:2026年3月16日 收货时间:2026年3月18日 商品名称:[联想拯救者R9000P笔记本] 实付金额:[6049.29]元 【二、投诉事由: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事实】 本人出于对京东*台的信任,购买了该标示为“99新”、宣传语称“堪比新机”的二手笔记本电脑。*台商品详情页明确承诺机器经过官方严苛检测,且随附的《质检报告》显示外观细微刮痕、功能一切正常。 然而,3月18日收货后,本人在全程录制的开箱验机视频中发现:电脑屏幕面边框存在明显的结构性隆起,与*台宣传的完美成色严重不符。 认定*台存在欺诈行为的核心证据: *台客服承认机器存在既往“拆机损伤”。 在本人就屏幕隆起问题与京东拍拍*台交涉时,*台官方客服明确表示该问题“可能是拆机导致的”(有完整聊天记录截图为证)。 这一关键表述直接证明了以下事实: 排除物流与用户责任: 该损伤并非物流运输或消费者人为造成,而是机器本身固有的、源自内部操作(拆机)的问题。 质检报告造假与隐瞒实情: *台所谓的“专业质检”竟然漏掉了如此明显的因“拆机”导致的结构损伤,报告显示“正常”纯属虚假信息。 主观欺诈恶意: *台在明知(或应当明知即专业质检应当发现)该机器存在“拆机导致的损伤”的情况下,依然将其包装成“99新/堪比新机”的完美商品高价出售给消费者,属于典型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进行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 【三、*台处理态度恶劣】 事发后,*台专员对明显的商品欺诈问题采取冷处理态度。在本人提供相关证据后,专员竟给出“赔偿30元现金”敷衍方案,或者要求消费者自行承担时间精力成本退货,完全回避其“知假售假”的核心责任。 【四、法律主张与诉求】 京东拍拍二手店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规定。 本人强烈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的主张如下: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京东拍拍履行“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即退还购机款[6049.29]元,并增加赔偿三倍金额[18147.87]元,合计要求赔付[18147.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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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检测不实
处理中
京东拍拍售卖故障iPhone16ProMax致频繁重启
我在2025年11月07日在 京东拍拍寄卖官方旗舰店买了一个16Promax 当时验机报告全部都是没问题准新机 当时拿到手刚开始没什么问题后来偶尔重启没有在意以月为单位会偶尔重启一次没有在意一开始以为不小心按到了关机键重启了然后现在手机一直重启一直重启 用不了 去维修店检测维修修不了 检测重启原因是主板CPU故障 但是这么大的故障只有重摔手机才会出现 但我并没有摔过手机手机还有进水的问题 我从来没有让手机进过水甚至洗手都没崩过水上去 那个CPU故障 只有重摔才会出现 一定是卖家 卖的时候就是一个有问题的机子但是换掉了后壳 掩饰了手机摔过的痕迹 以此装作准新机 拿出来卖 *人 现在我要退货我要售后 根本不处理 一直扯来扯去不处理问题 我现在的诉求是 退款退货 不敢再用这个机子 如果后续再出现问题 根本无法处理 这个手机花了7558 用了这么短的时间出现这么大的问题这根本就是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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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处理中
京东拍拍商品质量问题拒退,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3月12日在拍拍商城买了两件mlb的衣服,15号签收后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于是16申请退货退款,拍拍商城霸王条款根本不给退每次都是说仓库核实无问题,你要是核实了就把监控图片放出来(商品外观实拍图)咱看看到底是不是发出来就这样,非重复投诉两个不同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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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处理中
拍拍商城拒退问题商品且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3月12日在拍拍商城买了两件mlb的衣服,15号签收后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于是16申请退货退款,拍拍商城霸王条款根本不给退每次都是说仓库核实无问题,你要是核实了就把监控图片放出来(商品外观实拍图)咱看看到底是不是发出来就这样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处理中
京东拍拍隐瞒开盖及保修信息涉嫌欺诈
事实与理由: 1. 涉嫌消费欺诈,隐瞒商品关键信息 2025年8月,我在京东拍拍二手*台购买标注为 “99 新”的小米15手机一部,京东订单号:33********97。商家提供的鉴定报告仅标注 “外观小有瑕疵,其它没毛病”,承诺 “一年质量保修”,但刻意隐瞒两项关键信息:一是手机后盖曾被私自开启(手机一旦开盖即丧失原厂保修资格);二是未明确告知该手机无原厂保修服务,仅展示 2025年4月入网照片,诱导我误以为商品可享受原厂质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第二十条【经营者信息义务】和第五十五条【欺诈惩罚性赔偿】,商家以 “99 新” 的优质品相宣传高价销售,却隐瞒手机开盖、无原厂保修的核心瑕疵,已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情形。 2. 商品存在原始质量问题,售后违规操作造成新故障 购买后我正常使用,未拆卸、未破坏商品封条,同年 10 月手机出现异常发烫、无故重启等故障,大概率为主板质量问题。我按要求将手机寄回拍拍售后,明确提出“返原厂检测维修”的诉求。 但被诉方未与我协商、未履行告知义务,擅自开启手机后盖维修,不仅未解决原故障,还出具 “无异常” 的虚假检测报告,更换商品封条后强行寄回。我收到手机后发现,原发烫、重启问题依旧存在,新增闪光灯完全不亮的故障,商品受损情况进一步加重。 3. 拒不履行法定售后义务,推诿扯皮侵害消费者权益 我多次联系京东及拍拍售后,重申要求原厂维修的诉求,售后始终以 “再次寄回我方维修” 推诿,无视商品原始质量缺陷、违规维修造成新故障的事实,拒不承担应尽责任,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4. 京东购物网络*台偏袒旗下电商,不作为,应当承担共同赔付责任 我在京东*台投诉后,京东售后处理不当,不作为,一味偏袒旗下*台。我在京东APP登录,从京东网购,购入京东旗下旗舰店商品,付款给京东,我信任的是京东,跟寄卖方无任何关系,京东商城对于产品质量的保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共同赔付责任。 被诉方涉嫌消费欺诈,违规擅自维修商品且造成新故障,拒不履行法定售后义务,要求被诉方退还购机款、承担 “退一赔三” 赔偿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虚假宣传、检测不实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