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涉嫌欺诈销售及拒开发票
网友保保_jih6SN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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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2月17号晚上七点左右 在(成都市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389号旭海时代一楼)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足金手链 花费8500元人民币 (1)我在询问导购手链是按克计费,但是质保单实际是一口价,导致我在不知晓是一口价情况下以14267.1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没有主动开票和质保单,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换克重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