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O12 Pro主板烧毁售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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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本人于2024年7月份花五千多购买的iqoo12pro手机,在正常使用无人为破坏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29日突然出现关机无法开机情况。随后去官方线下售后店,被告知是主板损坏,因超1年质保期,需要花649维修主板并可能修不好,修不好要花三千多换主板。五千多块的旗舰手机,使用一年五个月就损坏,这完全是手机本身的质量问题不是个人问题,不应该让消费者来买单。这明明是产品自身的缺陷问题为什么要我们消费者去买单?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2.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交易权。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没有关系,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产品缺陷责任,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跟其他机友一样,以低价换新,低价换购iQOO15,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低价换新 2.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 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 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换购金额在1000-1500元不等),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此类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3.公开质量缺陷信息并延长保修承诺 主板缺陷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多款机型,但官方始终未公开承认缺陷或启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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