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fun出行未告知违章擅自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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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 在 Gofun 出行*台 租赁共享汽车并正常使用。 在用车期间及用车结束后,*台 未在合理期限内(包括 24 小时内)向我明确告知任何违章、违规或责任关联信息,亦未将相关用车责任及时、清晰地告知本人。 事后*台以不明确、不充分的理由向我收取相关费用,并拒绝退款,且 未向我提供合法、完整、可核验的违章证据或处理依据,同时未履行合同中关于收费说明、信息告知与举证的义务。 该行为已构成*台 未履行合同约定及信息披露义务,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现依法投诉,要求*台 退还已扣费用、撤销相关处罚,并就收费依据及责任认定流程作出明确、合理解释。 此外,*台以所谓“违法/违规”为由,对本人单次用车行为 累计处以金额高达约 5000 元的费用处罚(其中一项约 3200 元,另一项约 1600 元)。 然而,*台 未向本人提供任何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文书或具备法定效力的处罚决定说明,亦无法说明该类高额费用的 设定标准、计算方式及其合法性来源。 作为经营性*台,*台无行政处罚权,其收费及违约金标准 应当遵循公*、合理、等价有偿原则。在未充分告知、未协商确认、亦未提供合法依据的情况下, 单方面设定并执行远超正常使用费用的高额处罚金额,明显存在比例失衡及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情形。 该行为已严重超出消费者对共享汽车服务的合理预期,涉嫌通过格式条款或单方规则 不当扩大自身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 恳请相关部门对*台该类高额费用的设定依据、执行方式及合规性进行核查,避免共享出行服务中出现变相处罚、随意收费、责任无限放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