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去哪儿网)单方面无故取消一个多月以前预定成功的酒店订单,涉嫌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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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2月4日通过去哪儿网*台,预订了希漫.轻居HOTEL(潮阳高铁站店)2025年2月18日至21日(春节期间)的住宿服务,订单编号10****210543,订单金额为659.62元(预定成功,先住后付,从授权账户扣款)。2026年1月9日,去哪儿网客服联系我,说是酒店接到我的电话要求取消订单,我表示从未联系过酒店要求取消订单;过了一会去哪儿网客服又联系我,说是酒店直接取消了订单,提出赔付两百多块钱让我再自行预订酒店,我没有同意,要求协调酒店不要影响我的行程安排,后续几天多次联系,去哪儿网客服始终未说清楚与酒店沟通情况,为何单方面取消订单,就只是说客房已满,无法入住,让我被动接收他们提出的赔偿方案,由赔偿一倍差价或现金,到二倍差价或现金,再到三倍差价或申请三倍现金,出于无奈,并鉴于春节期间酒店费用大涨,我提出要五倍赔偿,后来去哪儿网客服又改口就两个方案让我接收,一是一倍现金,二是补偿三倍差价(并要求是完成入住,完成支付后再申请赔付),作为消费者我妥协接收补偿三倍差价方案,但不能再折腾我要先完成入住付钱后再申请补偿,我可以在其*台上再预定一个酒店,有他们去处理,我去入住直接从我的授权账号扣659.62元(原订单金额)。去哪儿网客服直接就说不行,就得我先入住付钱后才能申请差价补偿,这不是折腾、愚弄消费者吗,还有就是他们本就出尔反尔的,哪有信用可言,我先支付再去申请,还不知道他们又会出啥幺蛾子。综上,我对去哪儿网上述行为提出质疑,该行为涉嫌隐瞒真相,纵容酒店或联合酒店无故违约,涉嫌欺诈,愚弄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投诉诉求: 要求去哪儿网就其无故单方面违约并涉嫌欺诈的行为进行书面道歉。 要求去哪儿网严格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履行“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支付三倍房费(1978.86元)的惩罚性现金赔偿。请求彻查此事,并对相关责任方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