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家虚假承诺职称代办未履约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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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11 日,原告与被告二签订《申报咨询服务协议书》,约定由被告二为原告代办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周期 3–6 个月,服务费 2 350 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支付 2 350 元。6 个月届满未办出任何证书,被告二以“续签补充协议”为由,让原告与被告一重新签订内容完全相同的《申报咨询服务协议书》(2025 年 5 月 13 日版),并称“证书将由郑州这边统一出”。两份合同均载明“约定时间内评审未通过可退款”,且未约定任何扣除费用。至今已超过约定周期,原告仍未取得职称证书,两被告亦拒绝退款。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连带退还原告已支付的服务费 2350 元; 2.判令两被告连带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 2 35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1 月 12 日起按同期一年期 LPR 3.45% 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为 178.05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