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jwj3prb3
在2026年1月12号下午四点半左右 在(苏州万象天地)六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挂坠手串 花费16049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5.54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一直跟我说什么价格买就值什么价格的金子,到时候可以来店里随便换别的款式,我反复确认就是按照单子价任意换购吗,导购说是的(店内有录音,可以查看)晚上回家一查,被*了,导购全程拿着我的13克黄金给我推荐的都是一口价东西,就说按吊牌看价格,不说克重,昨天打电话去要求按照克换,怎么都不同意,态度还很差,全程引导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896.9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签字时都是折起来,不给看(具体店内监控可看)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应该提醒消费者,而不是在消费者询问时恶意引导。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或者按克重重新换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