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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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六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ukfook.com/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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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84-6222
售后政策:
六福珠宝客服热线400-884-6222、020-34909222
品牌简介:
六福集团由一群资深的珠宝专才创办于1991年成立,并于1997年5月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号: 00590.HK) ,是中国香港及中国内地主要珠宝零售商之一。
六福珠宝商品质量问题及售后纠纷
本人今年在广东省南雄市大润发六福珠宝4月12号购买戒指跟耳钉,戒指两个月不到掉了颗珍珠,商家不给免费维修要求我出88元维修费,我选择没处理,后来耳钉焊接处掉落,我去店里咨询柜姐处理结果,柜姐提出可换新要求,我戴了两个月不到我用三克➕的足金无任何折扣下给我高价换一口价,当初她们欺*我说永久保价并未告知我换款按克只能称重换,我当时购买价是以1681.48每克买入 ,超出当时金价很多买入,两个月不到坏了又得让我增购购买一口价黄金而且还是无任何折扣给我,我强烈要求商家给我处理退货退款,不然我会投诉到底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诱导消费及发票问题投诉
诉求:退还旧金40.7克,返还支付金额4460元。 2025年8月14日中午1点左右,我在九江市经开区联盛快乐城1楼A1-012六福珠宝专柜进行黄金换购业务,我当时带去三个金镯子,总克重是40.7克,导购告诉我如果是黄金换购业务,可按照887元/克的价格进行换购。于是在导购一顿忽悠下来,让我以为是克重1:1换购的情况下选购了37.96克黄金饰品,但实际上是以887元/克的价格卖出旧金,以当时出售价格1008元/克进行购买来补差,除此之外还补了工费3031元,来去一共是补缴了4460元,亏损了黄金2.74克(实际上,这一换购方式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当天晚上我回家后发现不对劲,立即找店员理论,表示被诱导消费,要求退款退货,但店员以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款为由拒绝了我的合理请求! 店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店员玩文字游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换购黄金,其行为欺诈,存在诱导消费!换购价887元/克,存在歧义,换购黄金这一行为就应该按照换购价来,店里按照出售价进行计算,严重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发票也没有询问顾客是否需要开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场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发票,这是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3)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质保单上我换的旧金重量为40.7克,但实际只标注了40.245克。与实际不符,实际金重可以从店铺监控调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已完结
六福珠宝金750项链佩戴三天卡扣断裂要求更换被拒
本人于2025年8月11日晚上20点46分购买了一条金750贝壳项链一条,售价是3700元。佩戴三天后卡扣就断裂。要求更换新的,商家不同意。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黄金耳饰质量问题及售后纠纷
我于6月28日在六福珠宝厦门海沧招商花园城店购买的价值3000元耳饰,按销售指导佩戴方法佩戴不到半月自然断裂成两半。断裂当日到商店联系处理,店长及销售王益承诺立马安排调同款更换处理并回复进度,但一直未给回复,7月18日消费者主动询问后回复还未申请调货,因不满售后不专业的态度且担心更换后的商品质量仍有问题,7月19日及20日消费者回复销售员王益不继续等换货直接选择退货退款(保单明确注明质量问题可退换);销售员王益一直不回复消息,7月27日消费者再次到店里申请退货退款,店长告知保单中的质量问题单纯指黄金纯度(保单中并没有标示质量问题单纯指黄金纯度),且表达离柜商品概不负责的意思,以及回复消费者六福珠宝不能退货只能换货,用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退货权益;该黄金耳饰属于一口价黄金,但在购买过程中销售员王益并未告知消费者,哄*消费者购买,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在购买后销售员王益说店内系统有问题暂时录不了电子保单,承诺次日补录,结果未补录,消费者7月12日发现未录入电子保单后,销售员王益和店长均再次承诺补录,但至7月18日在消费者多次追问后回复无法补录,且至今未按承诺补录电子保单;售后拖延、混乱,从7月12日开始售后至今,销售员王益还不明确消费者购买的货品;该店销售黄金首饰未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诉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商品存在缺陷应履行退货义务,要求六福珠宝退货退款,并赔偿3倍损失。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霸王条款、服务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黄金耳饰未告知克重
我于2025.8.11日在锦州万达六福珠宝,购买黄金耳饰,多次询问克重未告知,并且经过计算黄金工费达1010元一克,远超过当日金价760一克,并且从开始到结束也没有看见黄金价签背后的克重,服务人员也未告知克重,在签字时只是在背面签字,而未让我看到发票正面的克重,未尽商家应尽的告知义务,并且有意隐瞒诱导消费者购买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六福珠宝葫芦项链断裂拒绝更换
我与7月1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八佰伴六福专柜购买葫芦项链,几天后发生断裂店长拒绝更换维修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项链购买后断裂拒绝更换
我于7月11号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八佰伴六福专柜购买葫芦项链几天就发生断裂,柜台店长拒不更换维修!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饰品质量问题要求更换
本人于2025年5月29在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熙悦汇商场一楼六福珠宝(收款单位为天津市南开区金瑞祥珠宝经营部)购置结婚五金饰品,起重一件葫芦绑绳饰品(金重****,工费63/g)在家第一次戴的时候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绳子松了(绳子绑在金葫芦中间固定),导致金葫芦掉到了地上,磕出来一个大瘪,于是我在2025年8月9号去购买店铺需求商品质保,当时我提出的方案为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出现的这种商品损坏,我接受同产品换新维修或者换款,但是店铺经理说这种绑住的饰品就是不能保证肯定不会掉,有可能会松动掉落,但当时我买的时候并未告知,然后说如果维修黄金就会有损耗,所以维修这个方案我没同意,后续我就提出给我同产品换新或者换款,但是经理说如果换新或者换款,需要重新支付工费,但是我不同意,因为我已经支付过工费了,再支付工费不合理,我的诉求就是不补差价换新,或者换款我补克重差价和换款工费减去老款工费每克差价。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六福珠宝隐瞒黄金克重诱导消费
发在2025年8月1号下午6左右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于洪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一楼珠宝店内购买足金摆件花费9135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4.903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863.14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总是回避克重问题,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不告知克重,一直提工艺费好所以工艺费高,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旧金换新克重减少且额外收费
我要投诉六福珠宝。我于8月1号,在阳江市阳西县人民大道凯旋商业广场一楼102号,用7.2克旧金换购了一条黄金项链。 当时店员未清晰告知我换购规则和费用明细,我以为是正常以旧换新。结果换完后发现,新项链只有4.07克,我还倒贴了465元。我认为这样的换购方式不合理,克重减少过多,还让我额外支付了费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