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珠宝隐瞒置换规则诱导消费
被投诉方信息
企业名称:六福珠宝
经营地址:宝安福永天虹商场一楼专柜
事发日期:2025年10月24日
投诉请求
1.
撤销_2025_年_10月_24_日双方达成的"旧金置换一口价足金饰品"交易,责令被投诉方按当日旧金克重(2.62克+****)等值换回旧金。
2.
如被投诉方坚持置换,应按"克重对等"方式重新结算,拒绝其事后单方要求补交的所谓"折旧费用
3.
依法对被投诉方隐瞒商品计价方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予以查处并责令改正。
事实与经过
1.
当日我将****旧足金+****金(市场当日金价约__1029_元/克)拿到被投诉方门店进行以旧换新。
2.
门店工作人员仅向我推荐"一口价"足金饰品,未主动告知店内还存在"按克重置换"方式,也未告知新旧金饰克重差异及任何折旧费、补差价规则。
3.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我同意以旧金折抵并选购标价人民币__6029__元的"一口价"饰品。交易完成后我发现新饰品仅重_2.56_克,远低于我原旧金克重的50%,价值明显不对等。
4.
我当场质疑后,工作人员才首次告知: (1) 店内本可提供"按克重置换"方式; (2) 现要求我再补"折旧费/差价"人民币___60/g_____元。
5.
我认为被投诉方事前隐瞒关键交易信息、事后追加费用,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禁止的误导性销售,侵害了我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处理中
六福珠宝未告知克重涉嫌虚假宣传
我于2025.10.16在山东青岛市万象城负一层的六福珠宝购买了4个一口价的金饰,购买时销售人员并未告知每个金饰的克重,由于金饰是买来送人的,所以购买后并未再打开看,近期准备送朋友,打开后发现4个金饰的总克重才只有0.99克,而总花费为3045元,每个金饰算下来的金价是2000多每克,远远超过市场价格,购买时销售人员未尽到告知克重的义务,整个过程都没有提到过克重,即使是一口价,也有对应的克重数,但是销售人员完全未提到,在给保修单时,保修单上也有明确得克重,但销售人员也没有给指出来,所以有理由怀疑销售人员故意隐瞒克重,导致购买了远超市场的金饰,2025.10.30找六福珠宝协商退款,未同意,给的解决办法是一口价换一口价,最终是3088换了1.33克金饰,但这个价格也远远超过市场价格,所以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改圈致克重损耗拒赔
金750婚戒改圈后出现重大克重损耗,商家拒绝按购买价赔偿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5年5月17日在重庆市渝北区光环购物公园A-LG-28号(六福珠宝精品廊)购买了一对金750婚戒,男戒4.23克,女戒2.39克,实付金额7800元,折合每克约1178元。购买时,因戒指偏大一个号,店方明确承诺可免费修改圈口大小,由于改动圈号较小,故保证不会影响戒指克重。并且购买对戒时,店家没有给我开具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然而,收到修改后的对戒,经核实整体克重损耗达0.61克,严重违背了商家原承诺。本人当即与店家沟通,对方提出两种解决方案:
(一)将0.61克的损耗金重单独交付给我;
(二)按金750实时金价乘以0.61克进行赔偿。
对此,本人认为两种方案均不合理,理由如下:
针对方案一:单独的0.61克金料对我毫无实际用途,无法佩戴。婚戒作为对戒,其总重减轻直接影响佩戴体验与价值,0.61克的异常损耗责任应由商家承担,而非将无用金料退回顾客了事。
针对方案二:我购买时支付的价格为1178元/克,而非金750实时价格。商家应按消费者实际购买价进行赔偿,而非以可能更低的实时金价来规避自身责任。
投诉诉求:
要求商家按照购买单价1178元/克对0.61克的损耗进行赔偿,即赔偿金额为 718.58元。并且购买对戒时,店家没有给我开具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嫌疑。店家因对其未履行承诺及不合理的解决方案给出合理解释。
请平台介入调查,督促商家遵守承诺,按消费者实际损失进行公平赔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诱导消费且未明示克重
2025年5月17号晚上8半左右我在 (南宁青秀区名族大道136号华润中心万象负一B170)六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项链花费共计7581。投诉点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 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询问黄金克数,销售说跟我试的上一款7克多的差不了多少,并且保证单上没让我签字确认,打好单据直接给我一起装袋了。由于平时不戴黄金项链,上个月才发现购买的项链才4.6克!换算下来每克黄金1648元,按当日金价976/克计算,亏损三千多,区区4.6克黄金工费就占了3000多!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并让顾客签字确认。3.不开发票。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未告知拒收烧熔黄金被坑
本人于2025.10.18日 晚七点左右于吉林省白城市欧亚商场六福珠宝买黄金被坑。事件如下: 首先说明六福珠宝购买规则:买黄金可以用旧黄金1g抵1g换新黄金,工艺费另补。 事件经过:本人看中了一个****的手链(工艺费95/g)和一个****的手镯(工艺费45/g),算下来克数可全部用旧金抵扣,额外补2650.25元工艺费。选好后,六福销售让我签了一个黄金烧熔协议,协议中仅约定黄金烧熔会导致损坏,未对烧熔后存在拒绝回收的情况进行任何说明。 一共****黄金,其中:中国黄金手链约****,周大福 手链约**** ,翠玉斋 项链 项链坠 一对耳钉约****。烧熔后共****黄金。全部都是大品牌正规渠道购买的有发票的黄金。 旧黄金是一件一件被烧熔的,从开始直到全部首饰被烧完,没有任何人说成色不好不回收的问题。全部烧熔后,才说黄金成色不好拒绝回收。且诱导我只能到别家回收。 本人认为六福珠宝存在的问题: 1、未告知黄金烧熔后存在拒绝回收情况。 2、首饰一件一件被烧,为何不在第一件烧熔后就告知成色不好不回收。 3、如果明确存在不回收情况,应征求消费者同意后,取少量烧熔试金。 4、当晚烧熔后的黄金被中国黄金回收,说明黄金本身没问题。 5、诱导消费者把烧熔的黄金回收处理。 事件进展: 10.19日早上于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介入调取事件整个过程的视频音频监控录像,记录事件全部细节,留存备案。 消费者期望: 六福珠宝补偿****黄金被烧熔损毁后回收导致的金价差价4400元以及工艺费2600元。或按回收价加工艺费的方式售卖。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以旧换新诱导消费致克重损失
10月5日,在家乐园,六福珠宝以旧换新。5.87克的旧金换了一个吊坠,一个戒指,外加200元的金球,共2.71克。导购在未明确告诉我是一口价的黄金的情况下,诱导我换成了一口价的黄金,没有明确告诉我克重会减少。导致我损失了3.17克金子的重量。我的诉求是退还我5.87克重量的金子。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
处理中
六福珠宝旧金置换乱收费及虚假宣传
旧金置换没有明确告诉消费者收费方式,乱收费,换完总克重减少还得补钱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六福珠宝黄金转运珠脱落投诉
2025年8月9日,在番禺区石基镇亚运大道1号永旺梦乐城一楼六福珠宝店购买了一颗黄金饰品-转运珠,价格为1666元。2025年10月8号,发现转运珠顶端部件不知何时脱落,只剩下下部分主体。在正常佩戴的情况下,不到2个月,顶部配件无故脱落,且脱落的位置并没有任何胶水痕迹、及加固痕迹。10月9日中午,前往其购买门店进行沟通,门店推卸责任,这类型转运珠本就是容易变型、脱落,甚至头发、线都会可能勾到脱落,是其个人使用方式造成。这段协商过程,全程录音。本人无从事高强度、高危险工作,没有发生磕碰、破损,正常使用并且主体部分部分只有轻微使用痕迹,不存在所谓人为损坏。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在其购买时,商家并没有做出任何提示和潜在风险。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全程没有真实介绍产品性能和构造,也并未告知此商品会脱落的缺陷,欺诈消费者。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更换其问题产品或者更换同等价位商品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六福珠宝换新戒指存质量问题拒退款
关于六福珠宝惠州博罗信鸿店戒指换新后存在质量问题及拒绝退款的投诉
您好!我是消费者黄子彦,现针对在六福珠宝如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福园路信鸿广场1F041.001号六福珠宝店进行黄金以旧换新服务时遇到的问题,正式发起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10月4日14:20分,我前往上述门店,与门店销售吴沟通以旧换新事宜,以本人持有的2克足金小金条置换门店一款足金戒指(款号为0NVA103OCI3 473 - 614 - D A2024,金重2.33克,属于光影金系列),并按约定完成补差价支付(相关付款凭证已留存)。交易过程中,门店仅提供了纸质保证单,未主动提及电子消费凭证相关事宜,后续我登录六福珠宝小程序查询,也未发现该笔以旧换新消费记录。
购买后,我始终将戒指妥善存放于原包装内,未进行任何佩戴或触碰。10月7日检查时,发现戒指表面及边缘存在多处明显划痕,并非正常工艺细微痕迹。随即我向门店反馈质量问题并明确提出退款诉求,但门店方以“用于换新的旧金已寄回公司,无法退回”为由拒绝退款,还声称“售出后不退只能换”,以该霸王条款推诿责任,未对质量问题进行任何核实,也未提供合理解决方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依法享有退货权利,“售出不退”条款排除了消费者主要权利,应属无效。我所购戒指未佩戴即出现明显划痕,显然不符合质量要求;门店既未主动提供电子消费凭证,又以旧金已寄回、霸王条款为由拒绝退款,已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诉求明确为:1. 对戒指的多处划痕进行专业鉴定,确认质量问题后,为我办理戒指全额退款(含补差价部分);2. 若用于换新的2克小金条已寄回公司无法退回,则按双方交易当日约定的828元/克标准,向我支付1656元旧金折算款;3. 就以霸王条款拒绝售后的行为,向我作出书面致歉。
为佐证上述情况,我已留存支付宝补差价付款凭证截图”“与门店销售的沟通记录(含质量问题反馈及退款被拒内容)”“戒指划痕的清晰实物照片及视频”“小金条原物及重量说明照片”“纸质保证单照片”等材料,可随时提供给贵方核查。
恳请贵方尽快介入处理,协调解决我的合理诉求,并将处理进展及时反馈给我。我的联系方式:131****2860,感谢您的关注与协助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六福珠宝服务态度差拒免费编手链
我于2024年12月22在辽宁省阜新市新玛特六福柜台购买的3件珠坠黄金商品,他们家承诺可以免费编手链,于2025年10月我去编手链时候,他家导购说卖我商品的销售已经离职,他们家一个男导购在旁边阴阳怪气的说我这个手链编过五六次了。 事实是购买到如今我去过3次,这个时间不长吧,他这个承诺是终身的也没有限制次数吧,要是新员工没有培训我要求他重新学习一下他们自己店铺的售后流程,并给与我道歉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