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退款遭拒并被要求倒补费用
网友保保_bYC6NctY
已完结
我事实经过: 我于2023年5月在店内首次充值600元,消费后余额66元。同年10月,店员以赠品活动推销,我再次充值1000元(获赠项目,无书面合同)。后因怀孕无法消费,亲友代消费3次,现系统显示卡内余额为610元。因充值*两年且暂无消费计划,我提出退款。 争议焦点: 店方不仅以“已享受赠送”为由拒绝退款,更提出按所谓“原价”扣费,荒谬地要求我倒补300多元。该行为毫无依据,侵犯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1.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应按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或应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退回预付款。 2. 商家将“赠送项目”按原价折抵并反向索费,属于单方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条款,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此格式条款无效。 3. 我的诉求是退还实际支付金额对应的剩余价值,合理合法。 证据: 我已保存充值记录、余额截图、商家拒绝退款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可随时提交核查。 诉求: 恳请贵局介入调查,责令该店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核算并退还我的剩余款项610元,维护公*交易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