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误导宣传且拒退演唱会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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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年1月19日晚在猫眼*台上购买了两张990元蔡依林演唱会门票,分两次购买,后来发现价格不合理,看台一层和两层是同样的价格,就想退票换790的。今天去退票就发现提示我没有退款资格,我要求退款并给予合理解释。 购票过程中,猫眼APP在订单确认页、支付成功页及门票详情页等核心位置,均重点弹窗提示“购票后48小时内可享受无条件退款服务”,该提示字体醒目、表述明确,无任何附加限制说明,亦未以任何形式(包括弹窗、小字注解、单独勾选协议等)告知“同一账户仅享有一次退票权益”“退票后再次购买同场次门票不可二次退票”等限制条款。反而重点宣传“两天内无条件退款”,误导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需要退款诉求应得到合理处理。 订单号27****25481、27****2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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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务尚未实际提供:演唱会举办日期为【2026年03月22日】,截至目前演出并未开始,我从未收到任何实体票或电子票凭证进行核销,也未占用任何现场座位资源。平台在未提供任何实质服务的情况下,拒绝退款,属于不当得利。2. 规则显失公平:该条款是平台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购票时并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且一刀切地剥夺了消费者在合理原因下的退款权利,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排除了消费者主要权利。根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类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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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金额:
1980元
投诉编号:
1004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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