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拒退演唱会票款涉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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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了Jolin蔡依林PLEASURE巡回演唱会2026- 青岛站的票,1月21日于猫眼APP*台客服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款理由但被拒绝。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并且演唱会开始还有80天,并不影响二次销售,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39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诉求内容:退回费用,退货,停止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