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未履行退票承诺致消费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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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飞猪*台未履行退票承诺且未尽通知义务导致消费者损失: 本人于2026年1月5日在飞猪*台购买广州至长春往返团队机票。因同行同事突发身体原因,我于1月8日申请退票。申请长春至广州段退票时,*台页面明确提示“免费向航司申请退票,答复截止时间为1月12日”,并承诺若申请不成功,将自动按扣除194元手续费办理退票。 然而,*台未在承诺的截止日前积极处理。直至1月20日,我发现该订单并未按约定自动退票,且全程未收到飞猪或航司的主动电话沟通。飞猪坚称已发送短信通知,但我在其App“我的消息”中心未查到任何相关提醒。因*台未履行其页面承诺的“自动退票”保障,导致我最终需承担全部票款损失,共计679元。 飞猪*台存在以下问题: 1.承诺未兑现:未按弹窗约定在截止日自动完成退票操作。 2.通知机制存在重大缺陷:仅依赖可能无法有效送达的短信,未通过App站内信、电话等多渠道确保用户知悉关键结果。 3.客服处理敷衍:在投诉后仅提供客服电话,未主动跟进解决。 现要求飞猪*台履行原退票承诺,退还长春至广州段机票款(扣除194元手续费后应退846元),并规范其服务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