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公教育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致退费纠纷
网友保保_acf64800
我于2025年10月 28 日花费 3984 元购买山西青公教育“事业编无忧班”课程(合同编号:合同編号:CN81***************27),服务期24个月,合同约定含4套教材(扣200元)、提供录播服务。宣传承诺“行测申论专门老师答疑”“多师分工服务”等。 一.截止今日,录播课程我并未作任何学*。我发现三大核心问题: 1. 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老师宣传“多师分工(答疑、选岗、教务等独立老师)”,实际合同标明仅班主任人负责行测+申论答疑(班主任亲口承认),实际仅按课程内容划分每日学*任务,无测试、无个性化调整;宣传入学测评、电子讲义,实际资料为网上整理题目,且临时打印邮寄,并未有学前测试。 2.合同约定机构需提供完整的课程培训,但截至目前,我仅收到微信群每日发送的新闻和申论金句,实际未参加任何录播课程,该机构的核心服务完全未履行。 3. 机构退费扣费不合理:我提出退费,机构以“开课成本 800 元+教材200元+辅导咨询费[(3984-800-200 )]*5%*76天=11339.2 元”为由,声称按合同没有退费。合同标明 4 套教材,但实际仅收到3本教材;我并未学*相关课程 ,机构却按咨询 76 天计算咨询费,且“每日5%”条款未明确适用场景 二、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及霸王条款的具体依据 (一)合同条款存在“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1. “开课成本800元全额扣除”条款无效 合同第5.5条仅约定“开课成本 800元由甲方承担”,未明确成本构成(如是否含账号开通费、服务启动费、教材预支费等),属于“格式条款未明确说明义务”。根据《民法典》第497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我未使用录播课(未占用资源、未消耗全部服务),机构直接全额扣除,未明确适用场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