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退票扣费530元无依据
网友保保_50ZIMv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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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1月18日在携程APP购买机票(订单号:22****55057),支付852元。退票后,被扣除高达530元的“退票损失”,但携程至今拒绝提供任何计算规则与合法依据。 更令人震惊的是,本案在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介入调解(工单号:131****00206011984307890)后,携程行为不断升级: 1. 敷衍调解:在监管督促下,仅回复一封回避核心、不列计算规则的“伪明细”邮件。 2. 公然对抗:客服以“我们不违法违规,也不是你说违规就违规”为由,拒绝提供任何书面证据。 3. 依据成谜:为核实其声称的“航司规则”,本人联系中国东方航空。东航官方客服正式回复:因时间久远,系统已无法查询该客票对应的退票手续费率。 至此,这笔530元的收费已沦为“无源之水”:收费方(携程)拿不出依据,其声称的规则制定方(东航)也表示无据可查。携程在行政调解中的一系列行为,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构成对监管秩序的藐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