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未提醒致套餐外流量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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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收到移动运营商发来的产生套餐外流量费用10元,25年12月60元,11月16.25元,10月110元,9月16元,8月65元,7月85元,6月60元,5月55元,4月50元,3月70元,2月35年,1月10元,一年来总计扣除产生的套外流量费用642元,且更早之前的尚查询不到,可能更多。由于运营商系统的延迟,导致本人在流量已经用尽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上网服务,随即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巨额套餐外流量上网费用,本人认为,运营商应该在流量将要用尽的情况下,通过相应手段提醒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知、app推送等。或者可以暂停本人所使用号码的上网功能,但运营商并未尽到以上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买下或者不买下任何一种产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超出的流量计费未经得本人同意就进行,属于贵司的强制交易,超出套餐流量计费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和*等交易权。诉求;请求返还套餐外流量计费64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