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革命售后两次维修未解决异响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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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方:广州市机械革命售后服务中心 投诉事项:付费维修电脑异响问题,经两次维修后故障未解决,商家拒绝退还维修费560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投诉事实与经过 本人为机械革命电脑用户,因设备出现开机异响故障,于2025年12月21日向广州市机械革命售后服务中心反馈问题并将故障机器寄出维修。 2025年12月27日,被投诉方告知设备存在故障,需支付560元维修费,本人按要求完成费用支付后,于2026年1月1日收到维修后的机器,但开机后仍存在与原故障一致的异响,维修未达到效果。 为解决问题,本人于2026年1月13日再次将机器寄往该售后中心,要求彻底维修并完成故障检测,2026年1月24日收到二次维修后的机器,开机异响问题依旧存在,与2025年12月21日最初的故障表现完全一致。 本人随即向被投诉方提出退还560元维修费、自行更换其他维修点维修的诉求,被投诉方明确表示拒绝退费;后续本人多次电话沟通,被投诉方均以“修好了、是正常声音”为由推诿,无视故障客观存在的事实,拒不履行售后责任。 二、投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修理、重作、退货、退款等义务。本人已支付全额维修费,被投诉方经两次维修仍未解决设备核心故障,未按约定提供合格的维修服务,却拒绝退还维修费,其行为已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严重侵害本人的合法消费权益。 三、投诉请求 1. 责令广州市机械革命售后服务中心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维修费560元; 2. 要求被投诉方就其未履行维修义务、拒绝退费的行为作出合理说明; 3. 责令被投诉方承担本次投诉相关的合理维权成本。 四、证据材料(附后) 1. 维修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 2. 本人与广州市机械革命售后服务中心的沟通记录、电话通话记录; 4. 设备维修后仍存在异响的视频、照片等故障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