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香教育诱导报名、服务违约、霸王条款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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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我在山香教育报名教师编笔面结合培训课程,缴纳费用7280元,包含3科笔试及面试培训服务,双方形成合法服务合同,我报名初衷为备考淄博教师编计划。报名时机构诱导我可附加报考青岛,我才加入。后前期在群里发现不光两地考试科目不同、青岛岗位大多限制研究生学历及学校限制要求严格等关键信息。淄博地区的未如实告知前几年考试形式及岗位等情况,就让我报名。存在诱导消费、欺*消费者的行为。 后续淄博教师编公告发布后,我无任何可报考岗位,青岛岗位因前期学历限制无法报名后且两地考试内容不同,我自始至青岛相关课程(只学公共基础课程学*1-2节科),3科笔试均未完成学*,其中两科仅学完第一阶段,一科第二阶段只学几节课、第一阶段都未学完,面试课程更是全程未参与,完全没有享受对应服务。 同时,机构提供的课程质量严重不达标,授课老师只是照本宣科,毫无教学质量可言,且短期内频繁更换三四位老师,教学衔接断层,导致我无法正常学*,无奈之下只能另行购买网课备考,机构未按约定提供合格教学服务,已构成违约。 现因淄博无岗、青岛报考无法进行,我报班的核心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提出退费诉求后,机构不仅拒绝退款协商无果,还单方面制定霸王条款,扣除我30%佣金、笔试第二科全额费用以及未学*的面试班全额费用,累计扣款超6000元,仅同意退还几百元,该行为严重不合理也不合法。后协商无果。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机构违约在先,30%违约金无法律依据,我不应承担,扣费应按实际学*比例核算,未提供的服务不得扣费。我的诉求如下:1. 立即解除与山香教育的服务合同;2. 按实际学*进度核算扣费,笔试3科分别按39.7%、2.6%、33.5%扣费,合计扣除1500.84元,认可扣除300元书本费,未使用书本可退回;3. 面试班费用1340元未学*,要求全额退还;4. 撤销30%佣金的霸王条款,不扣除任何未提供服务的费用;5. 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5479.16元足额退还至原支付账户,恳请相关部门督促机构履行退费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