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家政单方取消订单且转嫁加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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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19日*台上预约1-30日的家政服务,但1-27日收到短信通知阿姨无法提供服务,*台将改派,当天线上联系客服要求尽快改派,并提出若当天无法安排能接受改为春节前其他合适时间,但加收费用应*台承担,但1-28日收到短信说无法改派订单取消,期间并无收到客服电话,然后当天联系客服咨询要求给出合理处理并尽快回复,1-29收到电话回复说无法按本人需求处理,节前能预约的仍需按*台要求加收,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消费者享有价格合理、公*交易的权利,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交易条件。《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任。 *台规则:预约成功即成立服务合同,*台单方面取消需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将差价转嫁给消费者。诉求为根据本人的合适时间,在春节前安排服务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差价由*台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