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纵容商家虚假宣传包安装
网友保保_EZwCSzus
本人因向淘宝网“海尔太阳能热水器旗舰店”(运营主体:湖南凯朗德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热水器并遭遇其虚假宣传、根本违约及欺诈性经营行为,特此实名投诉。该店铺承诺“包安装”却拒不履行,其关联的安装服务商(经该店指派并得到其确认)更以欺诈性报价、胁迫交易等方式,致使安装服务无法完成。在多次协商无效后,现要求被投诉方就其违约行为,向本人赔偿为完成安装而必须另行聘请第三方师傅所产生的合理劳务费损失人民币1400元整。此款项性质为纯粹的人工服务费,不包含任何材料成本。 1. 虚假宣传与合同欺诈事实: 被投诉方在其天猫店铺商品详情页中使用“包安装”作为核心促销承诺(证据1:商品页面截图),该承诺直接构成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关键因素。然而,商品交付后,该承诺被其单方面、系统性篡改。其指定的安装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首先提出辅材需另行高价购买,在本人同意后,又进一步出具一份包含“管道安装600元”、“电箱安装100元”等十余项名目的收费清单,将“包安装”彻底变为“全收费安装”(证据2:安装师傅报价单)。该行为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虚假宣传。 2. 根本违约与协同侵权: “包安装”是合同的核心义务之一。被投诉方(湖南凯朗德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其店铺客服及指派服务商,拒绝提供符合约定的安装服务,并提出高达3500-7600元的无理高价收费方案。更为严重的是,服务商以虚高报价、要求我方同意安装质量免责条款(证据4:免责声明描述)等手段进行交易(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时,被投诉方作为合同主体及服务指派方,未予纠正,反而予以默认和背书,构成协同侵权。 3. 由于被投诉方及其服务商的上述欺诈与违约行为,双方之间基于“包安装”的服务合同已因被投诉方的过错而事实上无法履行,本人对其提供的安装服务已完全丧失信任基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本人有权解除该部分服务合同。因被投诉方不履行安装义务,导致本人为完成热水器的安装、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必须额外支出费用聘请第三方师傅。经市场询价,完成该型号热水器标准安装的纯人工劳务费约为人民币1400元。此费用是直接的、必然的、合理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违约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