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楼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mmhrdldo
我于2025.1.29日在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967号荟萃楼珠宝店里,拿着新婚妈妈送的陪嫁黄金****去以旧金换新,回家后才发现入手只有约15克多一点的黄金。 【隐瞒克重,价格欺*】 她们说旧金只能用从店里挑新款,并推荐了按件算金额的一口价黄金,当时黄金标签上并没有明确的克重,多次询问导购,一直只说按件算的,拒绝回复,全程所有置换的新款式黄金都为告知具体克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可以看到收据上的标签上完全没有克重标示。 【诱导消费】 而且她们会在你选出来一个后,就立马剪掉标签,导致价格模糊,标签上无具体克重,加语言诱导,诱导消费。 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诱*消费者行为。 【霸王条款,售后规则模糊】 回家后再看收具,才发现还有:需增添20%以上金额,可免费兑换同类商品或八折兑换同类商品。 当时她们其实只说了,不喜欢可以随时来换,换款,全国荟萃楼都可以换。却始终没有提到任何20%,同类商品,八折等字眼。完全的模糊了售后的规则,霸王条款。在我购买前,并没有向我说明清楚。 这种自行添加销售单上没有的霸王条款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购物的售后权益。 综上所述,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公开****旧金的相应金额,我愿意为部分精美的一口价黄金买单,但仍有一部分希望能换成克重黄金。允许我维护合法消费者应有的正当权益。 消费合约应该是在正常公开透明目双方都知情的条件下签署的,但是针对该店家这种隐瞒克数、诱导消费的非正当销售行为,我有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希望消费者协会能够正视我的诉求,维护合法消费者应有的正当权益,遏制该类商家的欺诈行为,避免更多消费者像我一样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