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闪购商家售出混有钢丝球食品且态度恶劣
网友保保_Jdq7URFE
处理中
我于2026年1月30日凌晨0点28分到凌晨2点11分,在淘宝闪购*台商家“葫芦岛市连山区赵氏剁根猪时饭店”共点购两份猪脚饭。 1.态度恶劣:第一份订单是因骑手原因丢失,与本人无关,但与商家并未处理且拒绝退款,后*台退款又订购了第二份吃出钢丝球铁丝并且扎到嘴,本人要求商家给说法,然后商家污蔑本人称:两份都让本人吃了,两份外卖都退款了,说正义不会迟到让我随便举报并把我的外卖*台对话和微信都拉黑。态度恶劣,污蔑消费者。 2. 食品安全问题:本人又在订购的第二份外卖猪脚肉里吃出了清晰的钢丝球丝(已拍照取证)。这属于《食品安全法》禁止的“混有异物”的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我现提出诉求:要求该商家对问题食品,依法赔偿1000元。 我已保留所有证据(含异物食品照片、订单截图等),订单号为:8078****1007。 请*台介入,责令商家承担法定责任,并请在24小时内给予我处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