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P7+行驶中低频共振致不适要求退车
网友保保_VlV75P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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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26日购买的小鹏P7+,车架号【L1NSPGKB1SB112870】提车后即发现车辆在行驶中(特别是10-120km/h时)存在严重的低频共振,导致我本人及乘客产生强烈的耳压、头晕、恶心等生理不适,已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及车辆的正常营运。本人多次前往【小鹏汽车杭州余杭销售服务中心】售后中心检修。该店技术经理于【2026年1月29日】当面检查后,口头承认车辆确实存在低频共振问题,但声称是“车辆形状问题”导致,厂家没有解决方案(该对话我已录音录像)此问题导致我高价购置的运车辆完全无法使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4S店在明知车辆存在缺陷且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不仅不履行三包责任,反而将汽车质量的问题造成的损失全部转嫁于我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车辆存在的足以影响安全驾驶的故障,且经营者无法提供有效维修方案,我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此前,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成功处理类似案例,促使小鹏汽车 4S店为问题车辆办理了退车 投诉诉求: 1.请求贵局依法介入调查,并组织调解。 2.要求被投诉方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本人办理全额退车退款。 3. 要求被投诉方赔偿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车辆购置税、保险及误工等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