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灵子舞蹈拒退突发疾病学员预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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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1:邓小芳,联系电话:136****0221 投诉人2:陈瑜芳,联系电话:136****0221 被投诉方:水灵子朵朵兔少儿舞蹈(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会昌中心小区正大门3号楼106),负责人:琳琳,负责人联系电话:136****0221 投诉请求:要求被投诉方全额退还本人和好友各舞蹈培训费6980元,两人共计:13960元。 事实与理由:2024年6月底至7月初,本人因陪同好友(投诉人2),一同在水灵子机构处报名3年舞蹈课程,各缴纳培训费6980元。报名后,因好友投诉人2突发脑部疾病(右脑乙状窦骨壁缺损憩室、硬脑膜动静脉瘘),于2024年7月底确诊并遵医嘱静养、2024年11月接受开颅介入手术,本人协助好友就医、陪护休养,加之家中日常事务繁忙,客观上完全无法正常前往水灵子机构参加舞蹈课程,至今累计上课时长极少。 此后,本人与投诉人2一同向被投诉方提交了亲友的病情诊断证明、医嘱等相关材料,正式提出退款申请,但被投诉方仅以“单方无效协议”为由,拒绝本人的全额退款诉求,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属于不合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退款要求,严重侵害了本人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维护自身权益,现特向贵*台投诉,恳请贵*台依法介入调解,责令被投诉方立即全额退还本人和好友舞蹈培训费各6980元,两人共计13960元。 投诉人(签字):邓小芳 日期: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