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Pocket2屡现屏幕折痕漏液,售后拒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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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本人于2024年3月9日在信阳市西亚电器和美广场7楼华为销售处购买了一台华为Pocket2手机(洛可可白)。自购买以来,该手机在未遭受任何摔碰的情况下,连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贵方售后处理极不合理,现提出严正投诉。 一、具体问题及经过如下: (一)首次质量问题(2024年5月):手机正常使用至5月6日,屏幕突然出现明显折痕(亮屏呈亮白色)且滑动有摩擦感。我于5月23日前往信阳市新十六大街华为授权服务中心鉴定,工作人员确认为原装膜折损压迫屏幕所致,建议换膜后换屏。这表明该手机在设计或出厂时即存在严重隐患。而后同意更换新机。 (二)二次严重故障(2025年11月):手机在出差期间(11月22日)无故出现屏幕漏液,导致我当晚因无法联络被困宾馆外、无法乘电梯,造成极大不便。尤其是第二天还有重大赛事要参加,极为影响状态!当天晚上11:30终于在宾馆服务员帮助下联系上朋友紧急外卖购买了手机一台。此故障发生时手机仍在保修期内,且长时间内无任何外力撞击。 (三)售后处理不公:我于12月1日被该售后(信阳新十六大街)告知因手机有划痕及“左侧蝴蝶夹损坏”无法免费维修。我对此理由完全不能接受: 1.蝴蝶夹问题:该设计缺陷并非个例,许多用户均反映过类似问题,不能因此推卸整机质量责任。 2.拒绝提供记录:我要求查看手机后台的撞击记录以证清白,但遭到拒绝。 3.保修期蹊跷:我的手机之所以在过保后仍处保修期,是因为上次事故后被“无缘无故”延长了一年。这恰恰说明该批次手机本身就存在普遍性质量问题,技术尚未完善。 基于以上事实,我有理由认为该手机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或批次性质量问题。贵方以“划痕”和“蝴蝶夹损坏”为由拒绝免费维修,不仅推卸法定责任,也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和对品牌的信任!!! 二、我的诉求 (一)免费换屏:鉴于手机漏液属于严重硬件故障,且非人为损坏,要求贵方立即为我免费更换全新屏幕。不包括二手屏或者是单体屏。 (二)保障权益:若贵方仍拒绝合理诉求,我将保留向消费者协会(12315)、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权利,要求赔偿因手机故障造成的直接损失。 我已保留所有购买凭证、沟通记录及故障证据,期待贵方负责任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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