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插画合同含多项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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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0月28日与四川角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插画VIP角色班课程服务协议》,总费用4636元,分12期支付。在签约后发现该合同存在多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具体问题如下: 1. 退费条款极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合同第20条规定:超过4课时后退课,需支付500元*台管理费 + 总课程价格10%的违约金 + 已开启课时费 + 材料费,且是否同意退课由公司单方决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规定。该条款严重限制了本人依法享有的合同解除权。 2. 违约责任严重不对等 合同第17条规定:若乙方违约,赔偿责任以课程费用为上限;若甲方违约,则需赔偿乙方全部损失。该条款违反《民法典》第497条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属于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 3. 允许经营者单方随意修改协议 合同第29条规定:乙方可随时修改协议并在*台公布,甲方如不同意需在2日内书面通知,否则视为同意。该条款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4. 争议解决条款加重消费者维权成本 合同第34条约定争议提交成都仲裁*仲裁,仲裁地在四川。本人位于江西,若发生争议需远赴成都仲裁,极大增加了维权成本,限制了本人通过诉讼维权的合法权利。 5. 自动扣款授权不合理 合同中附带《委托划扣授权书》为“不可撤销”授权,未对自动续费、免密支付等内容进行显著提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自动续费应显著提示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