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海豚知道文化传媒虚假宣传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96JokHx6
处理中
原告于2024年1月份24日与被告河南海豚知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子发票(合同编号:24****************01),约定由被告为原告提供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后期还有小红书挂课卖课的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2999元。 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于2024月1月24号通过支付宝全额支付了上述费用。然而,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具体表现为:1. 未按约定开通小红书卖课,开始为了让我掏钱而承诺的并没有兑现,存在欺诈行为;2. 售后服务质量非常差,不问不说,问了也只说一句,导致多次重复填表,上传一个课程来来回回搞了半个月;3. 上传的课程不久就下架了,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服务;4. 投诉后拒绝退款 自2024年2月26起,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被告沟通退费事宜,但被告始终以已经上传课开始服务为由,拒绝退还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相关法律法规,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