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漯河店金价工费未明示涉嫌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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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2月15日,在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人民路新大新旁老凤祥专卖店购买了一个素圈的金戒指,店铺诱导消费没有明确告知金价的工费价格,并且戒指的克重是0.94克,加上工费最后付款金额¥2500元,严重怀疑店铺是诱导消费店铺一口价产品,当时购买时候询问金价,导购人员回复1100多元一克,那么不到一克的金子首饰,工费就高达1000多元以上,购买*子前和购买后没有明确告知我产品的具体价格明细,工费的收费标准,以及我产品的工费收费价格,致使我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属于诱*行为,包括后续我咨询金店工作人员工费收费价格,金店工作人员没有正面,以及准确回复我,其目的在于让消费者不知道实际的工费或者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性的行为 -应当属于价格欺诈。现在我需要对店铺进行整改处罚,并对我的订单进行退货退款,或把差价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