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朴超市销售变质海鲜拒不依法赔偿
网友保保_UIHMLbgJ
已完结
2026年2月28日我在朴朴超市*台购买的商品:净化大青蛾大沙白350g±10g/份(约7-13粒),订单号:02************16,收到时大量*亡、发臭、不新鲜,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经营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退款外,还可主张价款十倍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我正式提出诉求: 1. 全额退还该订单货款 2. 依法支付赔偿金 1000元 商家于2月28日电话沟通提出“全额退款,外加10元优惠券”方案,我不接受,商家说向上反馈,于3月1日早上电话沟通提出“全额退款,外加39.9元优惠券”方案,我不接受,商家说向上反馈。商家客服承诺24个小时之内联系再处理,但截止3月3号早上8:10未再接到商家的处理沟通。
投诉进度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用户补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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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从3月3日到现在,没有接到商家的进一步针对投诉事件的任何反馈。请*台协助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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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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