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Magic7 RSR摄像头缺陷且售后拒履换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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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5年1月20日荣耀商城购买荣耀Magic7 RSR保时捷设计手机SN:AC9C024C23****10 26年2月7日使用手机相机出现后置摄像头故障/无法使用多倍长焦/开启照相机后*机卡顿问题,经查存在大量同型号用户相同故障,荣耀售后技术公告(多家门店咨询录音)为无论保内保外均免费维修,已足以证明该故障属于产品设计缺陷/批次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 本人于26年2月28日起多次与荣耀官方售后客服以及江西省新余市荣耀线下售后门店沟通,售后明确承诺为我更换全新、未拆封、未激活同型号标准版新机。(均有录音) 但3.9再次沟通时,售后单方面反悔,以“无货”为由拒绝履行承诺,仅能提供已开封机器,与此前承诺严重不符,且此前售后曾主动提出可更换Magic8 Pro 1TB版本,被我拒绝后,现直接拒绝履行所有换新方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 产品存在设计缺陷/批量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更换、退货责任; 2. 售后已作出换新承诺,具有合同效力,不得无故违约; 3. 更换机器应与原购买状态一致,为全新未拆封、未激活官方新机,无权单方改为开封机。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8条:符合换机条件、无同型号同规格时,有权拒绝降级换机,可直接要求全额退款 。 - 第11/20条:换机必须是全新、同型号同配置;不能降配 。 - 第14条:同型号停产,应换不低于原性能的同品牌机,不能降配。 诉求:1、履行承诺更换全新标准版配件齐全的荣耀magic7rsr 2、如magic7rsr无货,可接受magic8rsr同颜色配置换新。 3、如不能履行按照法律规定全额退货退款。 上诉情况均有录音以及影像证据证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