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德机构未提供服务拒退8960元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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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尚德机构缴费8960元,但后因故无法学*考试,全程未学*任何课程和参与考试,等于未使用该机构提供的任何服务。也从未有机构人员联系说明时间节点等问题,后联系机构说明退费需求,机构人员表示课程已经提供且已过服务期为理由,不能退费,请主管部门帮主协助退费问题,九千块钱未接受任何服务如何不能退费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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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张晨】,联系电话【158****8535】,于【2018年3月29日】向北京尚德机构 公司全称:北京原驰蜡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尚德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北京-人力」专本连读VIP冲刺班】,全额缴纳培训费8960元。 截至本投诉提交之日,本人未观看该机构提供的任何课程内容、未参与任何相关考试、未使用该机构提供的任何教学配套服务,无任何课时消耗,未实际接受该机构履行的任何合同核心义务。合同履行期间,该机构未以短信、电话、邮件、APP推送等任何形式,向我告知课程服务期起止时间、考试时间节点等关键合同信息,从未催告我上课学*,也未安排专属人员提供任何教学对接服务,未全面、善意履行合同义务。 后我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接受服务,向该机构提出全额退费的合理诉求,该机构却以“课程已提供、已过服务期”为由,单方拒绝退还我任何费用。 我认为,该机构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第一,该机构未履行教育培训合同的核心服务义务,我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理应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预付款;第二,该机构据以拒退的“服务期届满不予退费”条款,属于其单方预先拟定、未与我协商的不公*格式条款,完全排除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法定退款权利,免除了其自身的核心服务义务,且未就该条款向我履行加粗标红等显著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依法应属无效条款,不能作为其拒退费用的合法依据。 现通过贵*台提出投诉,恳请相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理,我的诉求如下: 1. 责令被投诉机构立即全额退还我缴纳的培训费人民币8960元; 2. 对被投诉机构使用不公*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 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在办结时限内,通过电话向我告知本次投诉的办理进度与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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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服务期过期一律不予退费”- “报名超过固定时限,无论是否上课均不予退费”属于霸王条款,无法律支撑,未使用的服务对应的预付款,机构不得无故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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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向尚德机构反映要求退费等,*台客服难以联系且态度恶劣,一直推脱不给予退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和《民法典》第497条,合同中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未在签约前期告知学员不得退款的条款,也未取得我的签字确定,因此该条款不具法律效力,我的诉求要求全额退款。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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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报名了尚德机构自考专本连读课程,期间本人没有操作过任何*台,无意间尚德机构的老师帮我用别的小程序贷款的形式来支付学费,期间本人也有联系说明没有时间学*老师,多次向尚德机构反映要求退费等,*台客服态度恶劣,一直推脱不给予退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和《民法典》第497条,合同中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未在签约前期告知贷款学员不得退款的条款,也未取得我的签字确定,因此该条款不具法律效力,我的诉求要求全额退款。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尚德机构还存在虚假宣传,欺*消费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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