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物流延误致额外损失索赔未果
网友保保_9HbgEnOu
处理中
事件起因: 本人于2026年02月13日在京东*台下单购买商品(订单号:34************18,物流单号:JD02*********95),商家承诺于2026年02月14日送达。 因京东物流系统等自身原因(同时客服已明确承认系其责任),导致本人未能按时收到商品,被迫另行在其他渠道紧急购买同类替代商品,产生额外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元。 事后,本人多次与京东客服沟通索赔合理损失,客服人员明确承认系京东方面过错所致,但仅同意赔付10元,并声称“依据公司内部规定”,且拒绝提供该所谓‘内部规定’的任何书面文件或法律依据。 投诉请求: 责令被投诉方赔偿因违约导致的合理替代性采购差额损失20元; 责令被投诉方赔偿因违约导致延误赔偿损失10元; 责令被投诉方公开说明其‘仅赔10元’的所谓‘内部规定’内容,并证明其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依法对被投诉方利用格式条款或内部规则免除自身法定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