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斌教育合同金额不符、霸王条款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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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向大斌公考报名公务员培训课程,实际缴费6980元,但机构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填写金额为9980元,存在合同金额与实际付款不符的违规问题。 本人报名后一节课未听,培训参与度为0%,完全符合合同中“参加培训未超过10%者,退还培训费90%”的退费约定。本人向机构申请退费后,对方给出的退费方案存在多处违规: 1. 私自加收30%违约金(2094元):合同中从未约定个人原因退费需支付30%违约金,属于无依据乱收费; 2. 强制收取3000元小程序智能化服务费:本人虽添加学管老师,但从未实际使用任何小程序功能,合同中“学员因个人原因不配合使用小程序智能化服务视为甲方已提供服务”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格式条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应属无效; 3. 最终仅退还606元:远低于合同约定的90%退费比例,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53条,本人提出以下诉求: 1. 按实际缴费金额6980元的90%退还培训费,扣除980元教材费及5%系统使用费后,应退还4953元(计算方式:6980×90%−980−6980×5%); 2. 要求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到账; 3. 纠正合同金额与实际付款不符的违规行为,停止使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